高等教育心理學考試要點第二章 教育心理學與高等教育心理學
來源:云南培訓認證網(wǎng) 閱讀:4489 次 日期:2008-12-22 09: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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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學習目標

1.識記教育心理學的學科性質(zhì);

2.了解教育心理學研究對象及任務;

3.了解高等教育區(qū)別于普通教育的特點及高等教育心理學的學科特征;

4.掌握高等教育心理學研究的方法論原則和主要研究方法;

5.理解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觀察法、實驗法、調(diào)查法、個案法等基本概念;

6.能夠用實例說明教育心理學對高等教育的作用;

7.能夠分析教學過程的構(gòu)成環(huán)節(jié);

8.結(jié)合高等教育實際,按實驗法的要求,就高等教育的某一問題做一個實驗設計;

9.理解教育心理學在各環(huán)節(jié)中的作用。

2.2  核心內(nèi)容綱要

④設計教學課程;

⑤實施教學;

⑥教學評價。

(2)心理學的理論與方法對于教學活動各環(huán)節(jié)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2.教育心理學的學科性質(zhì)

(1)教育心理學是心理學與教育相結(jié)合的產(chǎn)物。

(2)教育心理學是研究學校情境中學生的學與教師的教的基本心理規(guī)律的科學。

3.我國教育心理學的發(fā)展

(1)改造期(1949~1956年)

(2)繁榮期(1956~l966年)

(3)破壞期(1966~1976年)

(4)新生期(1976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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