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本局2014年度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安排
職位名稱及職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面試最低分數 | 面試時間 |
辦公室0401001001 | 145137042328 | 115.3 | 2月19日上午9:00開始 |
145170090413 | |||
145143013827 | |||
145114030118 | |||
145132361713 | |||
辦公室0401001002 | 145111560524 | 121 | |
145162083302 | |||
145111280403 | |||
145111611506 | |||
145141332229 | |||
業(yè)務0401002001 | 145113013320 | 121.5 | |
145133120808 | |||
145133712114 | |||
145132442305 | |||
145137040715 | |||
145111241326 | |||
145134032616 | |||
145111343929 | |||
145170111102 | |||
145131095111 | |||
145111271311 | |||
145137042408 | |||
145111892913 | |||
145113022027 | |||
145132012604 | |||
145137013122 | |||
政策法規(guī)司0401002001 | 145170390411 | 120 | 2月20日上午9:00開始 |
145123016027 | |||
145170431122 | |||
145170460501 | |||
145170460611 | |||
業(yè)務三司0401004001 | 145143022330 | 110.8 | |
145170161930 | |||
145111331220 | |||
145111730707 | |||
905153480203 | 110.4 |
請以上人員于2014年2月14日16時前與國家宗教事務局人事司電話聯系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受理時間段8:30-16:00)。確認電話:010-64095283,64095282,64095174。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本局將按規(guī)定遞補人選。
定于2014年2月19、20日進行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日期于當天上午8:00前到達國家宗教事務局正門,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帶入候考室,截止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得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手機等通訊工具可交工作人員臨時保管)。
二、面試地點:國家宗教事務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后海北沿44號(宋慶齡故居東50米處)
乘車路線:德內大街→濱海胡同→后海北岸→往東經宋慶齡故居→國家宗教局,可乘車至德勝門(5路、635路、44路內環(huán)、27路等多條公交線路,附近地鐵2號線積水潭站、8號線鼓樓大街站),從德內大街步行前往約20分鐘到達。
三、考生資格復審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4年2月9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送本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后海北沿44號國家宗教事務局人事司二處;郵政編碼:100009。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為保證到達時間請盡量以特快專遞方式。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復印件(無工作證者提供單位介紹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待業(yè)人員提供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蓋公章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3.社會在職人員出具所在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須蓋章,如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不一致的,需提供離職證明)。應屆畢業(yè)生出具學校報名推薦表復印件。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5.“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提供由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6.考試報名登記表1份(可從考錄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載),報名登記表須貼一寸彩色近照。
7.報考政策法規(guī)司的考生須提供本科、碩士學歷學位證復印件。
8.報考職位“其他條件”項要求的外語水平、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考生在面試當天須攜帶原件備查。
證明材料真實性由考生負責,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在考察及錄用過程中,如發(fā)現信息不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面試當天,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達不到公布的面試比例的,組織現有人員面試。錄用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其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即進入體檢考察。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體檢時間:2月24日上午。
體檢要求:
1.請進入考察的考生于2月24日上午7:30前到達國家宗教事務局正門,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帶往體檢地點,遲到15分鐘或無故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2.體檢時攜帶1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證明。
3.體檢當天須空腹。
4.體檢中心為指定的體檢機構,考生個人自行體檢的結果無效。
5.考生應配合醫(yī)生、工作人員做好體檢工作,在體檢過程中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不予錄用。
考察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被考察對象。
五、其他事項請關注人社部及本局網站,本局網址:www.sara.gov.cn。
咨詢電話:010-64095283。
國家宗教事務局人事司
2014年1月2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