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公告
經州黨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州公安局、州塔里木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5名聘用制書記員、輔警。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yōu)聘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qū)、市)、自治區(qū)(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yè)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報考人員應在入職前提供相應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畢業(yè)檔案或退伍檔案;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健康身體條件;
6.無違法犯罪記錄;
7.具有法律、法規(guī)及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已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2.目前在崗的地方財政聘用人員(即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同工同酬、事業(yè)崗等人員,下同);
3.辭職不滿1年的地方財政聘用人員;
4.受過治安拘留、刑事處罰的人員;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6.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
7.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8.有過吸毒史的人員;
9.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10.近5年來,在各類公開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11.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對象
1.巴州(含兵團第二師,下同)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
2.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3.內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4.駐巴州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5.自治區(qū)統(tǒng)一選派到巴州目前在崗的留疆戰(zhàn)士的配偶;
說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婚姻狀況等資質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21年7月13日(含當日,下同)。
巴州戶籍是指:截止2021年7月13日,報考人員戶籍在巴州行政區(qū)域內。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學籍,并從巴州考入各類高校的大中專畢業(yè)生。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時間
網絡報名時間:2021年7月13日18︰00-7月19日18︰00。
網絡繳費時間:2021年7月13日18︰00-7月19日22︰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7月22日18︰00開始。
(二)筆試時間
2021年7月25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21年7月28日
(四)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時間具體安排詳見巴州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職位
招聘具體職位詳見《2021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職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具體程序為報名與確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與確認
1.招考采用網上報名。
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具體報名方法如下:
(1)登錄巴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jbz.gov.cn);
(2)查閱《報名須知》;
(3)如實填寫《2021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4)凡職位有專業(yè)設置的,報考人員須自行對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專業(yè)目錄,選擇符合自身所學專業(yè)要求的職位報考。因填報信息虛假、錯誤理解職位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5)傳送電子照片(證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規(guī)格,30KB以下(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內的照片處理工具進行處理);
(6)請考生仔細閱讀公告及職位表,在網絡報名期間不進行資格初審,待筆試通過入闈面試時,再進行資格審查;
(7)通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等網銀或微信支付繳納報名、筆試等規(guī)定費用。報名繳費后,報名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
根據自治區(qū)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qū))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巴州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免除筆試費用;
(8)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資格審查時攜帶);
(9)報考人員于2021年7月22日18︰00開始登錄巴州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荚嚠斕靾罂既藛T無法出具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但仍需堅持要參加考試的,應說明具體原由,填寫承諾書,并服從工作人員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筆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3.筆試科目:
《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4.筆試加分
(1)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筆試成績上加5分;
(2)退役士兵報考的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上加5分;
(4)在巴州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在筆試成績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網上報名時未填寫信息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5.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
6.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審查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小數點四舍五入),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資格審查要求
筆試成績公布后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原件;
(2)內地援巴州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及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3)巴州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戶口本、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4)駐州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現(xiàn)役軍人所在團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xiàn)役軍人證明、結婚證或現(xiàn)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5)在巴州服務期滿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服務西部項目計劃巴州項目管理辦公室(團委)的證明原件;
(6)在巴州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巴州人社局證明原件;
(7)在巴州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巴州黨委組織部證明原件;
(8)其他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本職位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采取結構化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面試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5)根據自治區(qū)物價局有關規(guī)定,面試費用每人40元;
(五)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
需加試的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25%+加試成績×25%。
不需加試的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
(六)體能測試
報考輔警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試。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巴州公安機關招聘輔警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附件2)執(zhí)行。
(七)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附件3)、《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民警察職位)》(附件4)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等要求執(zhí)行,其中視力檢測標準適用于“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九)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巴州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參照同類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遞補與調劑
考試成績本年度有效,根據崗位空缺情況,結合考生意愿組織遞補、調劑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六、監(jiān)督與紀律要求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處理。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的招聘信息為準,招聘信息均通過巴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jbz.gov.cn)進行發(fā)布。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八、政策解釋
本公告由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政策咨詢電話:
巴州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0996-2012756
巴州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科: 0996-2030598
巴州中級人民法院:0996-8691729
巴州人民檢察院:0996-2115207
巴州公安局:0996-5896203
巴州塔里木公安局:0996-2202726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巴州人事考試中心:0996- 261025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巴州紀委監(jiān)委:0996-2032377
附件:
1.《2021年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職位表》;
3.《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
5.《國家教育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網址鏈接》。
報名入口:(2021年7月13日18:00開始)點擊鏈接
巴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輔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12日
來源:http://www.xjbz.gov.cn/Item/1615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