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文件的通知》(大組通〔2013〕98號)要求,經州公務員管理部門批準,決定采用公開遴選方式,在全州政法單位范圍內遴選2名公務員(人民警察)到該所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職位
遴選名額2名。職位為男子強戒大隊管理民警(科員)。原則上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低于1:5。
二、遴選對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心理素質,具有較好的法律理論水平,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熱愛戒毒工作,服從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二)大理州各級政法部門在編在崗公務員(人民警察)并進行了登記和授予了警銜,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四)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大學??埔陨蠈W歷,專業(yè)不限;
(六)身體健康;
(七)性別為男性(《戒毒條例》規(guī)定女性人民警察不能直接管理男性戒毒人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公務員錄用試用期的;
2、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統(tǒng)一考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fā)布公告
9月22日—9月28日,在大理日報、大理州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ali.gov.cn)、大理人事人才網(www.dlrs.gov.cn)面向社會公布《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二)公開報名
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及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且確認其報名條件、資格方可報名,報名者須認真、準確填寫《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9月29日—10月8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將《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fā)送至ypmaao@163.com郵箱。
聯(lián)系電話:2429204、13987219408(羅英)
(三)資格審查
10月9日上午8:30—11:30在州強制隔離戒毒所政治處對報考人員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以下材料及證件:
1、《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紙質一式二份,必須經所在單位和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他從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版。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及證件必須真實有效須由組織或人事部門審核后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對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遴選資格。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州戒毒所統(tǒng)一發(fā)放準考證。
(四)統(tǒng)一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組成。
1、筆試主要是測試應試者勝任遴選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知識、方法和法律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容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yè)績評價、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3、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滿分為100分。
(五)組織考察
由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遴選公務員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準確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xiàn),對其經歷業(yè)績進行評價打分,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х40%+面試成績х40%+業(yè)績測評х20%))。
(六)研究決定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具體職位的要求,由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會議研究擬遴選人選,報州司法局決定。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錄用特殊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
按有關規(guī)定對擬遴選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對未發(fā)現(xiàn)影響遴選問題的人選,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其它事項
(一)公開遴選工作邀請州紀委政法紀工委、州司法局紀委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電話:2319405。
(二)報考人員在報名和參加考試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各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面試期間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并注意來往途中安全。報名后,為方便聯(lián)系,請保持通訊暢通。
(四)遴選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組織人事紀律,一經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情形將暫停遴選工作,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五)在遴選過程中產生的公告費、場地費、監(jiān)考費等參照其他單位執(zhí)行。
本公告由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
2014年9月1日
附件2:大理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
崗位代碼 | 遴選崗位 | 遴選人數(shù)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yè)要求 | 參加工作年限要求 | 身份要求 | 性別要求 | 其他遴選條件 |
1 | 大隊管理民警科員職位 | 2 | 40周歲以下 | 大學??萍耙陨?/TD> | 不限 |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 公務員并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 男性 | 從事過監(jiān)獄、戒毒管理工作,具有較好的管理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熟練運用法律、心理學、教育學等專業(yè)知識開展工作綜合素質較好的優(yōu)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