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文件的通知》(大組通〔2013〕98號)精神,結合工作需要,經州農業(yè)局黨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州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一批公務員到州農業(yè)局機關、州畜牧獸醫(yī)局機關和州農機管理總站(參公單位)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名額
(一)遴選名額3名,其中:
1、州農業(yè)局機關科員職位1名;
2、州畜牧獸醫(yī)局機關科員職位1名;
3、州農機管理總站科員職位1名。
(二)原則上每個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開考比例不低于1:5,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確定遴選名額。
二、遴選范圍
大理州各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在縣市級及以下單位工作,包括到基層掛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
6、身體健康;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各崗位要求詳見《大理州農業(yè)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崗位要求說明書》(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五、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體檢、研究決定人選、公示、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14年8月15日—8月24日,在大理人事人才網、大理州農業(yè)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大理州農業(yè)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
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單位負責人簽字),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報名時間:2014年8月25日—8月28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大理州農業(yè)局人事科(龍山州級行政辦公區(qū))。
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大理州農業(yè)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2,必須由所在單位及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須經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
報名聯(lián)系電話:0872-2316443、2316444 聯(lián)系人:陳正明
(三)資格審核
經州農業(yè)局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發(fā)給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組成??荚嚲C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yè)績評價×20%(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遴選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分析決策能力、應變處置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經歷業(yè)績評價。滿分100分。經歷業(yè)績評價量化指標主要是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考核獲獎、與崗位匹配等情況。
(五)組織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遴選人數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差額考察。若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考察;若考察人選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該遴選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準確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
(六)體檢
體檢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研究決定人選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由州農業(yè)局黨委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擬遴選人選。
(八)公示
按有關規(guī)定對擬遴選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九)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未發(fā)現影響遴選問題的人選,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整個遴選過程邀請州農林水紀工委進行全程監(jiān)督,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3、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報考人員在報名和參加考試過程中,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其它事項
各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期間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咨詢電話:0872—2316443(大理州農業(yè)局人事科)
0872—2316320(大理州公務員局考錄職位科)
監(jiān)督電話:0872—2428019(大理州農林水紀工委)
本公告由大理州農業(yè)局負責解釋。
附件:
大理州農業(yè)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