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化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化州市2014年公開選聘中學教師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資格審核相關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時間
資格審核時間為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根據考生編號(見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安排審核時間,具體如下
7月31日上午 考生編號1-600;
7月31日下午 考生編號601-1200;
8月 1 日上午 考生編號1201-1600;
8月 1 日下午 考生編號1601-2400;
8月 2 日上午 考生編號2401-3000;
8月 2 日下午 考生編號3000以上。
二、審核地點
化州市干部培訓中心二樓(地址:化州市北岸開發(fā)區(qū),吉洲百貨北面)。
三、審核對象
資格審核對象為通過網上審核的考生。具體請登陸報名系統(tǒng)查看審核結果。
四、審核所需材料
(一)屬應往屆畢業(yè)未就業(yè)師范生的提供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屬暫緩就業(yè)的提供《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屬“三支一扶”支教或“大學生村官”的考生,提供“三支一扶”或“大學生村官”證明材料或證書)。
(二)屬市內在職公辦教師的提供《化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商調登記表》、《計生一票否決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
(三)屬外地在職公辦教師的提供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在編在崗公辦教師、參加工作時間、現(xiàn)工作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教師資格證。
以上各項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的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其中《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
五、審核要求
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審核。不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處理;證件、證明材料不齊或有誤的,屬于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資格。
請考生務必認真查閱本公告,了解資格審核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帶齊相關證件和材料,準時到達資格審核地點,避免因遲到或證件不齊造成遺憾。
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化 州 市 教 育 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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