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稷山縣2013年公開招聘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稷山縣2013年公開招聘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見附表1)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元月4日:小學教師各崗位、美術教師崗位、音樂教師崗位
元月5日:初中教師各崗位、特殊教育教師崗位
資格復審地點:稷山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檔案;
3、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初中教師崗位);
5、服務基層崗位復審對象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有關資料;
6、復審對象請下載《稷山縣公開招聘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考核表》,并按表中內(nèi)容如實填寫,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詳見附表2)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及主要信息不實確定為資格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直接咨詢稷山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15035906554
稷山縣公開招聘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附表1:資格復審對象人員名單請參照:http://www.jishan.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29039&wbtree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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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縣公開招聘農(nóng)村中小學教師考核表.doc》來源于稷山縣人民政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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