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汀肮_、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高中教師1名、初中教師1名(蒙漢兼通)、小學教師8名(具體計劃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年齡為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報考中小學教師的應聘者要求專業(yè)必須對口。
3.具有對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
4.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曾經(jīng)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國家行政開除處分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4.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中違法違紀的人員。
5.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四、 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由達茂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報名時,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要求下載學歷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彩照三張。填寫“2013年達茂旗招聘教師報名表”。報考者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報名時間:2013年8月1日—8月3日。
報名地點:達茂旗人社局人事人才股302室。
報名費:參加筆試人員考務費150元,參加面試人員考務費150元,體檢費用根據(jù)體檢醫(yī)院標準另定。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2.筆試內(nèi)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綜合測試,采用中學一套試題和小學、幼兒一套試題,筆試總分為100分;
3.筆試語種:筆試試卷統(tǒng)一為漢語;
4.筆試時間: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8月6日—7日)
5.加分因素: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符合報考條件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6.面試人員確定: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范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考生,并張榜公示。如遇后兩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
(二)面試
1.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試講采用百分制,內(nèi)容按隨機抽題的形式分科目進行,評委當場亮分,每位試講人員的試講成績現(xiàn)場公布。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用蒙語面試。
2.進入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前需攜帶本人準考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證件不齊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進入面試考生被取消面試資格或缺考的,不予遞補。
3.成立面試專家評審小組(由5—7人組成),面試方案另定。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少數(shù)民族加分+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
六、體檢及考核
考核體檢按本招聘方案的程序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名單無異議的,按照《包頭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由旗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人社、教育部門、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占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相應工資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者試用期滿后,與旗人社、教育部門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限5年,未滿服務期限的不予辦理外調手續(xù)。
咨詢電話:0472-8423937 聯(lián)系人:夏佳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汀肮_、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高中教師1名、初中教師1名(蒙漢兼通)、小學教師8名(具體計劃詳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須具有全日制普通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本科年齡為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為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報考中小學教師的應聘者要求專業(yè)必須對口。
3.具有對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
4.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1.曾經(jīng)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國家行政開除處分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4.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錄中違法違紀的人員。
5.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四、 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由達茂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報名時,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要求下載學歷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近期同一底片免冠一寸彩照三張。填寫“2013年達茂旗招聘教師報名表”。報考者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報名時間:2013年8月1日—8月3日。
報名地點:達茂旗人社局人事人才股302室。
報名費:參加筆試人員考務費150元,參加面試人員考務費150元,體檢費用根據(jù)體檢醫(yī)院標準另定。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2.筆試內(nèi)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綜合測試,采用中學一套試題和小學、幼兒一套試題,筆試總分為100分;
3.筆試語種:筆試試卷統(tǒng)一為漢語;
4.筆試時間: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8月6日—7日)
5.加分因素: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符合報考條件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6.面試人員確定: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范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考生,并張榜公示。如遇后兩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
(二)面試
1.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
試講采用百分制,內(nèi)容按隨機抽題的形式分科目進行,評委當場亮分,每位試講人員的試講成績現(xiàn)場公布。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用蒙語面試。
2.進入面試的考生在面試前需攜帶本人準考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證件不齊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進入面試考生被取消面試資格或缺考的,不予遞補。
3.成立面試專家評審小組(由5—7人組成),面試方案另定。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少數(shù)民族加分+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公示3個工作日。
六、體檢及考核
考核體檢按本招聘方案的程序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名單無異議的,按照《包頭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由旗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人社、教育部門、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占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相應工資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者試用期滿后,與旗人社、教育部門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限5年,未滿服務期限的不予辦理外調手續(xù)。
咨詢電話:0472-8423937 聯(lián)系人:夏佳
2013年達茂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
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25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教師招聘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