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署人事教育司考錄國家公務員面試通知二
來源: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網 閱讀:806 次 日期:2013-03-01 1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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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審計署2013年度公務員錄用面試和體檢的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試安排

(一)時間

面試工作在北京集中舉行,時間是3月30、31日,每日上午9︰00開始,直至當日考生全部面試完畢。

考生進入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時間為面試當天上午8︰00,通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至當天上午8︰50未能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中午未完成面試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詳細的分組名單和各職位最低分數線,將在面試前5天在本網站公布)

(二)地點

報考審計署機關和京津冀、太原、沈陽、哈爾濱、上海、南京、武漢、廣州、鄭州、濟南、西安等11個特派辦的考生在審計署機關辦公樓(北京市西城區(qū)展覽路北露園1號)面試。

報考審計署駐蘭州、昆明、成都、長沙、深圳、長春、重慶等7個特派辦的考生在審計署雙榆樹辦公樓(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4號)面試。

(三)注意事項

1、準備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2013年3月8日17:00時前通過電話或發(fā)送E-mail到各招考單位郵箱的方式進行確認,郵件標題為“報考職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并注明最新聯系方式。個人未進行確認的考生,我們將逐一核實是否參加面試??忌绶艞壝嬖囐Y格,應當在面試前2天告知招考單位;凡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們將把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報國家公務員局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2、請于3月15日17:00前(材料到達時間),寄送或傳真以下材料到招考單位(寄送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還):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將于2013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其他考生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4)考生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須貼本人近一年內一寸免冠彩照,其中:學習和工作經歷的時間必須銜接、連續(xù))。

(5)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報名推薦表,推薦表中注明培養(yǎng)方式。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檔的,由人才中介機構出具證明,并注明現工作單位),注明參加工作時間、單位詳細名稱及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檔案所在街道或者人才中心開具的待業(yè)證明(須注明開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及電話),以及戶口卡復印件。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所提供材料,本人應簽字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無指定復習材料。面試分十九個小組同時進行,每組采用隨機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按序號依次進行。

4、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當天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如發(fā)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論文等)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

(各招考單位對提交材料有其它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二、體檢和考察安排

面試結束后,署機關各職位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特派辦各職位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其中: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本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被確定為考察人選??忌C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面試后的第二天,各招考單位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忌稍趦商旌笊暇W(http://bm.scs.gov.cn/2013)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所有面試考生均須參加體檢,初檢和復檢地點均在北京。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一)考生本人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符合減免考務費用條件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請在3月15日前向各招考單位申請減免,并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請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應注意提前到京,以保證準時參加考試。

(四)考試安排如有變化,我們將及時在國家公務員局和審計署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

(五)為便于聯絡,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各招考單位聯系。

附件1:招考單位聯系方式

附件2:面試考場地址和乘車線路

審計署人事教育司

2013年3月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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