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人事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定于2013年6月15、16日舉行,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5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科目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為非滾動考試,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為滾動考試,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四、報名方式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月15日9∶00—1月29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3年1月28日—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30日截止到下午16:0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濟南社會工作協(xié)會(槐蔭區(qū)經六路394號福彩3樓)
聯(lián)系電話:69905776
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1月28日9∶00—1月31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將本人照片信息輸入微機,按要求進行整理,并上傳照片。
2.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考生或單位主管部門攜帶報名表及有關證件到現(xiàn)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手續(xù)。
5.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至16日。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統(tǒng)一出具的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fā)〔2010〕125號文件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必須使用考試規(guī)定作答用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guī)定的題號和區(qū)域內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三)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渡鐣ぷ鞣ㄒ?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聯(lián)系電話:010-66060275,66016392,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編:100032。
(四)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五) 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xù),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嚴防關鍵信息錯誤。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12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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