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公告
一、公司簡介
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是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云南省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于2019年3月由省委、省政府批復成立的省屬國有企業(yè)。公司功能定位為省級國有股權運營管理專業(yè)化平臺,對持有的相關參股、控股企業(yè)股權進行集中管理,保障國有股權安全、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提高國有資本回報、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二、公開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人,其中,綜合文秘崗1人,專職文秘崗(公司治理方向)1人,黨群工作部副部長1人,組織人事崗1人,紀檢監(jiān)察崗1人,股權管理部副部長1人,內部審計崗1人。
三、公開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堅持競爭、擇優(yōu)原則。
四、公開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廉潔自律,無任何不良記錄。
4.工作踏實、責任心強,堅持原則,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學習能力、執(zhí)行能力、團隊意識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應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且證書中應注明“XX所獲XX學位證書表明其具有相應的學歷”。
7.報考人員應具備報考崗位對應條件,詳見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犯罪或違紀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3.受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組織處理未滿規(guī)定時限或處分尚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公開遴選的其他情況。
五、招聘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無論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公開招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應聘資格。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發(fā)布公告和職位信息
在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及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上,發(fā)布《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公告》和職位信息。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網址:招聘公告及有關通知發(fā)布的渠道為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及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詳細閱讀本公告流程和要求后,通過登錄報名網站https://gygq.zhaopin.com進行網絡簡歷投遞。
4.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收取報名費。報名者需通過第三方服務機構注冊報名,公司不接受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報名,未按要求報名的不予受理。
5.應聘人員須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
(1)社會招聘崗位應聘者按要求填寫《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報名表》,上傳本人免冠證件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明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勞動合同或相關工作證明材料)掃描文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證明的自薦材料(如職業(yè)資格證、職稱證書、獲獎證書、聘用證書、任職文件、科技成果、論文等)掃描文件。
(2)所有應聘材料不予退還。
(3)凡本人填寫、提交信息錯誤的由本人自行負責;填寫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錄用資格。
6.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第三方服務機構根據招聘公告明確的報名條件和對應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邀約通知參加筆試。
(四)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注明時間為準。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查驗。
3.筆試成績公示: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將通過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及報名網站https://gygq.zhaopin.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五)資格復審和職業(yè)性格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高低,開展資格復審和職業(yè)性格測試。
1.資格復審:面試前應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須持身份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復審,并簽署相關承諾文件。資格復審(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若資格復審出現證件資料與報名材料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因應聘人員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以下情形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a.在資格復審、現場確認時無法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現場確認的;
b.資格復審中發(fā)現不滿足報考條件的;
c.在資格復審現場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
d.資格復審資料與報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e.其他被認定為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情形。
(3)所有應聘收集材料不予退還,如因個人原因未按規(guī)定提供材料、提供不符或提供不完整,造成影響面試結果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2.職業(yè)性格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職業(yè)性格測試環(huán)節(jié)。職業(yè)性格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職業(yè)心理健康、職業(yè)性格特征進行測試。職業(yè)性格測試結果由高到低共分為9個等級,應聘者測試結果為1、2、3等級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六)面試
1.在通過資格復審和職業(yè)性測試的人選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高低,按本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發(fā)送面試通知。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則并列進入面試。通知發(fā)出后面試者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順次遞補。
2.按照資格復審、性格測試及遞補的最終結果,發(fā)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fā)出后,不再遞補,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為準。應聘人員的面試公告將通過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及報名網站https://gygq.zhaopin.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3.面試采用結構化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考題由第三方服務機構準備。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在面試官合議時意見不能統(tǒng)一的,其中半數以上面試官打分低于70分的,不得作為考察人選。
4.本次招聘成績選用綜合成績評分,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中面試成績低于37.5分的不得作為考察人選。
5.綜合成績公示: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將通過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及報名網站https://gygq.zhaopin.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考察及體檢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考察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情況,依照應聘者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2.考察
對于社會招聘人員,由公司黨群工作部派員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和崗位匹配性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在檔案審核中發(fā)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據材料存在問題,資格條件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第三方服務機構負責對擬錄用人選、遞補錄用人選開展個人征信、遵紀守法等信息核查。
3.體檢
擬錄用人選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縣(區(qū))級以上三甲公立醫(yī)院或公司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擬錄用人員自行承擔。
4.考察、體檢未通過,公示期取消錄用資格或個人放棄的,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可按候選人綜合成績排名順延遞補的原則,再次另行確定考察人選。
(八)錄用公示
按照公開招聘人員需求和職位要求,根據考試總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等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授權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網站(http://www.zhaopin.com/kunming)及報名網站https://gygq.zhaopin.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經核實不宜作為擬錄用人選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對考察合格的遞補人選進行公示。
(九)錄用聘任
公示無異議的,由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出具錄用(聘任)通知,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錄用(聘任)手續(xù)。
六、不予招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已經錄用的解除勞動合同:
(一)偽造、涂改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考試成績等證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在人才招聘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四)有其它應取消資格的情形的。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監(jiān)督舉報
紀律監(jiān)督組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受理公開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聯系電話:0871-64983384;聯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西路285號,云投商務大廈A1座7層;電子郵箱:gqgsjw@163.com。
(二)相關要求
1.參加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等相關規(guī)定,主動接受監(jiān)督部門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依紀依規(guī)、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實施。
2.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紀律要求等相關規(guī)定,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公開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和違規(guī)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3.公開招聘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公司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公告、公示等有關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應聘者入職后,公司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應聘者的工作崗位,應聘者需服從公司的調崗安排。
5.任何一位應聘人員進入招聘程序,并不構成公司對其進入下一流程的承諾,公司有權對其在任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終止流程且無對其解釋的義務。
八、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871-63344302
(聯系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工作日9:00-18:00)
九、其他
本公告解釋權屬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云南省國有股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pdf
序 號 | 需求部門 | 招聘類型 | 崗位名 稱 | 需求 人數 | 年齡 | 政治面 貌 | 崗位資格條件 | 崗位職責 | 備注 | |||
學歷 | 專業(yè) | 職稱/職 (執(zhí))業(yè)資格 | 工作經歷及其它要求 | |||||||||
1 | 綜合管理 部 | 社會招聘 | 綜合文 秘崗 | 1 | 3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優(yōu)先 | 研究生 及以上 | 漢語言文 學、新聞學、 管理學、經 濟學等相關 專業(yè) | 不限 | 1、2 年以上中大型企業(yè)文秘崗位 或綜合行政管理工作經驗。 2、熟悉公文寫作,具有較強的語 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 速記能力,有較高的悟性。 3、熟悉企業(yè)公文管理、辦公自動 化系統(tǒng)應用、檔案管理等工作。 4、認真負責、思維敏捷、思路清 晰,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意識。 | 1.負責起草公司的綜合類材料、工作計劃和總 結。 2.負責公司收文和發(fā)文流轉和管理,整理匯總 公司的文書檔案。 3.負責撰寫和跟進公司重要會議的會議通知、 紀要、記錄等工作。 4.協(xié)助處理各類綜合行政事務,負責綜合協(xié)調 和信息報送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博 士 研 究 生 可 適 當 放 寬 年 齡 限制 |
2 | 綜合管理 部 | 社會招聘 | 專職文 秘崗 (公司 治理方 向) | 1 | 3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優(yōu)先 | 研究生 及以上 | 經濟學、管 理學、金融 學、財務會 計、統(tǒng)計學、 工學等相關 專業(yè) | 不限 | 1、2 年以上中大型企業(yè)董事會辦 公室或參與公司治理相關崗位工 作經驗。 2、熟悉企業(yè)董事會運行和企業(yè)治 理機制,熟悉企業(yè)股東會、董事 會、總辦會決策機制和業(yè)務流程。 3、熟悉統(tǒng)計分析工具應用,具備 較強的數據研究和分析能力。 4、具備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創(chuàng) 新意識,善于總結、歸納和提煉 工作要點。 5、責任心強、吃苦耐勞、保密意 識強。 | 1.負責撰寫公司治理和董事會建設相關制度, 并監(jiān)督公司治理相關制度的執(zhí)行。 2.負責籌備董事會會議和其他重要決策會議, 并督促落實會議決議和決定的執(zhí)行。 3.負責處理董事會相關文書文案,草擬需由董 事會出具的文件或報告。 4.負責對企業(yè)經營業(yè)績及整體運行情況進行 研究分析,形成專項研究分析報告。 5.負責與公司董事的協(xié)調對接和服務保障工 作,落實董事會各項指示和要求。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
3 | 黨群工作 部 | 社會招聘 | 副部長 | 1 | 4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 | 研究生 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現任職務比照黨政機關、事業(yè) 單位副處級或省管企業(yè)中層副職 相應職級。具有 3 年以上黨務工 作經歷,就職機構包括但不限于 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金融機 構等。 2、具有過硬的政治理論水平和 豐富的黨建黨務、組織人事工作 經驗;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 作水平。 3、具備良好的表達、人際溝通能 力,高效的執(zhí)行能力以及高度的 工作熱情和責任感,具備團隊精 神。 | 協(xié)助部長開展部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擬訂黨建及組織工作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 實施;落實公司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 2.起草黨建、工會相關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等材料。 3.公司精神文明建設、企業(yè)文化建設工作。 4.做好公司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建 設工作。 5.完成公司領導和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博 士 研 究 生 可 適 當 放 寬 年 齡 限制 |
4 | 黨群工作 部 | 社會招聘 | 組織人 事崗 | 1 | 3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 | 研究生 及以上 | 政治學類、 馬克思主義 理論類、工 商管理類、 人力資源管 理類、 法學 類、 中國語 言文學類、 新聞傳播學 類等相關專 業(yè) ; 理工科 類 相 關 專 業(yè)。 | 不限 | 1、具有 3 年以上政府機關、事業(yè) 單位、 國有企業(yè)干部選拔工作經 歷。 2、熟悉干部培養(yǎng)制度、選拔任用 工作程序和有關要求。 3、具有過硬的政治理論水平和 豐富的組織人事工作經驗。 |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開發(fā)及人才隊伍建 設工作。 2.負責公司管理類人員的培養(yǎng)選拔任用制度 程序和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員工崗位調整、晉升和中層管理人員推 薦、考察、競爭上崗、綜合考核等工作。 4.負責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相關 人員出國 (境) 的審查及相關事務管理等。 5.負責持股企業(yè)股東代表的考核、薪酬等相關 工作;負責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 員會的日常業(yè)務工作。 | |
5 | 公司紀委 (紀檢監(jiān) 察專員辦 公室) | 社會招聘 | 紀檢監(jiān) 察崗 | 1 | 3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 | 研究生 及以上 | 法學、 刑偵 學、金融學、 經濟學、會 計學、 審計 學、 企業(yè)管 理學等相關 專業(yè) | 具有相關 職業(yè)資格 證者優(yōu)先 | 1、5 年以上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 位紀檢監(jiān)察工作經歷。 2、熟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的政策法規(guī)。 3、政治合格、工作勤勉、廉潔務 實、原則性強。 4、具有較強分析能力、文字和語 言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 件。 5、抗壓能力強,心理素質優(yōu)。 | 1.負責公司監(jiān)督檢查、審查調查相關工作。 2 負責案件管理、案件審理、監(jiān)督等。 3.協(xié)助上級紀檢部門開展紀檢監(jiān)察相關工作。 4.起草紀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制度等。 5.負責紀檢監(jiān)察工作各類報表匯總上報工作。 6.收集、整理、上報紀檢監(jiān)察工作信息,做好 紀檢監(jiān)察資料建檔工作。 7.協(xié)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 8.完成公司紀委 (監(jiān)察專員辦) 交辦、督辦的 有關工作。 | 博 士 研 究 生 可 適 當 放 寬 年 齡 限制 |
6 | 股權管理 部 | 社會招聘 | 副部長 | 1 | 4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 | 研究生 及以上 | 金融、財務、 工商管理、 法律等相關 專業(yè) | 不限 | 1、現任職務比照黨政機關、事業(yè) 單位副處級或省管企業(yè)中層副職 相應職級,就職機構包括但不限 于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金融 機構等。 2、具有上市公司管理經驗或投 行類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3、熟悉國家有關資本運營、上市 公司治理、產權管理等領域的政 策和法律法規(guī)。 | 1.牽頭或協(xié)助開展部門相關工作。 2.提出公司股權運營管理制度和國有股權集 中管理規(guī)劃并組織落實。 3.提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方案并組織實施。 4.上市企業(yè)股權管理。 5.股權代表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 |
7 | 風險控制 部 | 社會招聘 | 內部審 計崗 | 1 | 35 歲 以下 | 中共黨 員 (含預 備黨員) | 研究生 及以上 | 法律、經濟、 審計等相關 專業(yè) | 具有初中 高級審計 師、初中高 級會計師、 注冊會計 師、法律職 業(yè)資格證 書之一者 優(yōu)先 | 1、3 年以上國有企業(yè)或會計師事 務所或律師事務所相關工作經 驗。 2、具有會計師事務所經驗的,應 至少參與過三家及以上國有企業(yè) 咨詢服務、審計服務。 | 1.負責公司內外部審計的協(xié)調、溝通。 2.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具體工作的開展。 3.負責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4.負責開展公司經濟責任審計或相關專項審 計工作。 5.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任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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