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德宏州人民檢察院2021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實施方案》,為確保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工作順利完成,現(xiàn)將面試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和順序
1.面試時間:定于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
2.面試地點:德宏州人民檢察院(芒市大街8號)
第一考場設在主樓405會議室;
第二考場主考場設在主樓6樓大會議室,分考場分別設在瑞麗市、隴川縣人民檢察院;
第三考場主考場設在副樓5樓電教室,分考場分別設在盈江縣、梁河縣人民檢察院。
3.面試方法:考生到報考崗位所在縣(市)人民檢察院參加面試。
第一考場采用現(xiàn)場面試的方法進行;
第二考場和第三考場采用視頻連線的方法進行。
4.面試順序:三個考場面試同步進行。
第一考場面試報考德宏州人民檢察院的18名考生;
第二考場首先面試報考瑞麗市人民檢察院的10名考生,其次面試報考隴川縣人民檢察院的5名考生;
第三考場首先面試報考盈江縣人民檢察院的8名考生,其次為報考梁河縣人民檢察院的4名考生。
二、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為2021年德宏州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
三、面試方式及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
(一)面試方式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場面試時間為25分鐘。
(二)面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均視為不合格,不予招錄。
四、面試工作流程
(一)報到
1.時間:考生必須在2022年5月29日上午8:00分到達考點進行安檢,凡8:30分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
2.地點:
第一考場的考生到德宏州人民檢察院主樓401會議室(候考室)報到。
第二考場報考瑞麗市人民檢察院的考生到瑞麗市人民檢察院1號辦公樓2樓會議室(候考室)報到;報考隴川縣人民檢察院的考生到隴川縣人民檢察院辦公樓3樓306會議室(候考室)報到。
第三考場報考盈江縣人民檢察院的考生到盈江縣人民檢察院辦公樓4樓檢委會會議室(候考室)報到;報考梁河縣人民檢察院的考生到梁河縣人民檢察院辦公樓3樓檢委會會議室(候考室)報到。
3.要求:
第一考場的考生在德宏州人民檢察院主樓二樓大廳接受安檢。安檢時向工作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蓋印章),并將紙質版24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和本人親筆簽名的《2021年德宏州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2021年德宏州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考生近14天行動軌跡及承諾》交給工作人員,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入考生候考室(主樓4樓401檢委會會議室)。證件和資料不齊者不得參加面試。
各縣(市)人民檢察院的考點參照第一考場報到要求進行。
(二)候考
考生按照工作人員安排進入候考室,隨身物品統(tǒng)一擺放在指定位置。在候考室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
(三)抽簽
考生按報考職位進行抽簽,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
(四)面試
考生佩戴面試順序號由工作人員引導到考場進行面試。
(五)成績公布
1.考生面試完畢,到休息室等候面試成績。當后一名考生面試完畢,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場聽取本人面試成績。
2.綜合成績于面試當天內(nèi)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加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2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3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考生面試紀律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凡未按時間、地點報到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凡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其面試成績扣5分。
(三)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自覺遵守面試工作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紀律,隨身攜帶的資料、通訊工具等各類物品必須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嚴禁帶入候考室、考場。凡不把上述隨身物品交工作人員保管的考生,視為違規(guī),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進入考場只允許報告本人面試順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或親屬姓名,一經(jīng)透露視為違規(guī),該考生的面試成績扣5分;也不得透露具體崗位信息(如某單位某崗位),一經(jīng)透露視為違規(guī),該考生的面試成績扣2分。
(五)按照回避相關規(guī)定,考生可向監(jiān)督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面試時,考生不得在面試題本上作答、記錄或標記,面試結束后不得帶走面試題本和草稿紙。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場、休息室內(nèi)禁止大聲喧嘩和吸煙。
(八)參加面試期間應服從工作人員和疫情防控人員的管理。
(九)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六、提醒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應及時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考生近14天行動軌跡及承諾》,知曉相關規(guī)定及時間安排,凡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0692-2210241
附件:
《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德宏州檢察機關2021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考生近14天行動軌跡及承諾》
德宏州人民檢察院
2022年5月22日
來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205/t20220523_36694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