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衛(wèi)技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衛(wèi)技人員筆試成績已于7月23日公布。
根據《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衛(wèi)技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時,視該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衛(wèi)技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教育類: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8:30至12:00,14:30至17:00為崗位代碼A001—A020的考生資格復審;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8:30至12:00,14:30至17:00為崗位代碼A021—A045的考生資格復審。
衛(wèi)生類:2021年7月28日—29日(星期三、四)8:30至12:00,14:30至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教育類:平遠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地址:平遠大柘鎮(zhèn)教育路80號)。
衛(wèi)生類:平遠縣衛(wèi)生健康局四樓人事股(地址:平遠縣大柘鎮(zhèn)城東社區(qū)柘東路213號1棟)。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需粘貼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照片,一律用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表格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正反兩面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考需要“二年以上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以及社保清單原件;單位證明需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后至報名截止之日止開具的方為有效;
5.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五) 資格復審要求。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將通知遞補人員于7月30日進行資格復審。
二、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進行及時溝通聯(lián)系。
(二)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如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以及發(fā)現有咳嗽、乏力、胸悶等疑似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
附件: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衛(wèi)技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文章來源:http://www.pingyuan.gov.cn/pyyw/gggs/content/post_2199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