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縣民政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公告
為解決社會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問題,經報請麻栗坡縣人民政府同意,麻栗坡縣民政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考、擇優(yōu)錄用、合同管理、確保質量”的原則組織開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對象
具有大專以上文憑的應屆和往屆畢業(yè)生。
三、招聘人數及工作地點
(一)招聘人數:5人。
(二)工作地點:縣民政局。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崗位: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二)學歷要求: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和國民教育學歷均符合此次招聘條件。
(三)戶口/生源:麻栗坡縣戶口和生源。
(四)專業(yè)要求:專業(yè)不限,有2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
(五)年齡要求:20至35周歲(1984年以后出生)。
(六)性別要求:不限。
(七)身體狀況: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處罰。
(八)其他要求:熱愛社會救助工作,講原則,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分配,熟悉計算機操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五、招聘程序
嚴格參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測評暫行辦法》精神,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擬聘公示、聘用等步驟嚴格執(zhí)行。具體由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時間: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點:縣民政局辦公室(政務大樓20樓2001室,聯系電話:6622772)。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時填寫《麻栗坡縣購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證明;
(4)能有效證明符合競聘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如計算機操作證、從業(yè)資格證、職稱證);
(5)近期免冠1寸紅底彩色照片1張;
(6)以上證件復印件需按順序裝訂成冊,現場報名時提供一份給縣民政局。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條件、考生填寫的《麻栗坡縣購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和相關材料,由縣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考生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對報名人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等進行審查,招聘工作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條件均取消招聘資格。經審查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縣民政局資格審查小組簽署同意應聘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取消應聘資格。
六、考試方式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項內容,考試工作由縣民政局組織實施??忌稚矸葑C參加筆試和面試,缺少證件人員不得參加筆試和面試。請考生按公告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筆試和面試,縣民政局不再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由民政局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
2.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120分鐘,總分100分,占考試總分數的50%;
3.筆試內容主要為基礎知識、工作適時應變能力測試、統籌規(guī)劃推進工作的能力等;根據崗位需求,按所報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取崗位需求人數按1:2人確定進入面試名單。
4.筆試時間: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考生需8:30前進入對應考場;
5.筆試地點:麻栗坡縣一小(具體考場請到縣一小門口公示欄查看考場安排)。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開始;考生需8:30前進入對應候考室;
2.面試地點:麻栗坡縣民政局(政務樓20樓2004室);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將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招聘崗位及專業(yè)相關業(yè)務知識;
4.面試總分為100分,占考試總分數的50%。面試結束后,評委現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字)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現場宣布。
(三)綜合成績的確定: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經招考聘用領導小組批準后利用“麻栗坡縣政務網”向社會公布。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七、體檢
(一)體檢時間: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二)體檢地點:麻栗坡縣醫(yī)院;
(三)體檢項目標準及費用:按照《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考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具體體檢注意事項詳見發(fā)布綜合成績時的公告;
(四)其他事項:如因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所空缺的招聘崗位,依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八、擬聘公示
根據綜合考試成績和體檢合格者,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麻栗坡縣政務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xù);有問題反映者,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依次按照程序進行遞補。
九、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
本次招聘的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的由縣民政局與其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試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勞動合同為1年1簽,服務周期內聘用人員單方面提出辭職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按合同中相關違約條款處理。
十、工資待遇
經考察體檢合格擬聘用的人員,試用期間月薪每人2600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合同,月薪每人3600元(含五項社會保險)。合同期間違反管理規(guī)定或不勝任工作的,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相關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過程中,不按公告規(guī)定時間辦理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及其它事宜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生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并適時關注招聘動態(tài),若應聘者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負;
(三)整個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四)報名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事宜由麻栗坡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麻栗坡縣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