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tǒng)計局上海調查總隊2019年考試錄用
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9年國家統(tǒng)計局上海調查總隊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9年2月12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180738263@qq.com,并同時傳真到021-53851552。
2.電子郵件和傳真標題統(tǒng)一寫成“XXX確認參加國家統(tǒng)計局上海調查總隊XX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和傳真中注明。
3.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于2月12日17時前傳真至021-53851552或發(fā)送掃描件至180738263@qq.com。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材料,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材料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有關材料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其他:
郵寄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號1711室,國家統(tǒng)計局上海調查總隊人事教育處,郵編:200003。請在信封上注明“XXX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于面試前一天(23日面試的考生于22日,24日面試的考生于23日)14-17時至上海市威海路48號18樓1810B室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別于2019年2月23日至2月24日進行。
1.2月23日
報考閔行調查隊業(yè)務科室科員、浦東調查隊業(yè)務處室科員職位(職位代碼為400110109008、400110109009、400110109012、400110109015的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2.2月24日
報考上海調查總隊業(yè)務處室科員、寶山調查隊業(yè)務科室科員、金山調查隊業(yè)務科室科員、崇明調查隊業(yè)務科室科員職位(職位代碼為400110109001、400110109010、400110109013、400110109014的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
3.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請考生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國家統(tǒng)計局局上海調查總隊,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號民生銀行大樓15樓1501B室。乘車方式:地鐵1號、2號、8號線人民廣場站下;公交23、49、71、109、112、123路人民廣場站下。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3月上旬進行,屆時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正式錄用的考生待報到后,可將體檢發(fā)票交至單位報銷。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七、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lián)系方式:021-53847374,021-53851978(電話)
021-53851552(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確認內容(樣式)
3.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國家統(tǒng)計局上海調查總隊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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