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車途中遇行人
行車中遇醉酒的行人時,應減速慢行,保持足夠的橫向間距。
遇接聽手機等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行人時,應減速、鳴喇叭提醒。
遇行為異常行人影響車輛正常行駛時,應提前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
遇老年人時,應當適當降低車速,提前鳴喇叭。
遇盲人時,應當減速、避讓。
2、起步
車輛臨時靠邊停車后準備起步時,應先觀察周圍交通情況。
起步后發(fā)現后方超越車輛較多時,應沿行進方向緩行,等待時機駛入車行道。
3、彎道行駛
駕駛車輛行至道路急轉彎處,應充分減速并靠右側行駛。
山區(qū)道路車輛進入彎道前,在對面沒有來車的情況下,應“減速、鳴號、靠右行”。
車輛轉彎時應沿道路右側行駛,不要侵占對方的車道,做到“左轉轉大彎,右轉轉小彎”。
4、車道限速
如果有同方向有3條的車道,最右側的速度范圍為60公里到90公里,中間的為90公里到110公里,最左側的為110公里到120公里。
5、口訣:吊2、撤3、醉5、逃終
吊銷機動車證的為二年,撤消機動車證的為三年,以醉酒吊銷五年,因逃跑而吊銷是終身,叫“吊二撤三醉五逃終身”。
6、停車
車輛在允許停車路段停車時,應按順行方向靠路邊停放,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
車輛在路邊臨時停車時,右側車輪與路肩的距離不能超過30厘米。
在雨天、雪天臨時停車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在霧天、夜間臨時停車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和后位燈。車輛長時間停放時,應選擇停車場停車。
7、會車
會車前選擇的交會位置不理想時,應立即減速,低速會車或停車讓行。
在設有中心虛線的道路上,對向有車輛駛來時,應在各自的行車道內行駛,不得越過中心線。
8、變更車道
駕駛車輛在交叉路口前變更車道時,應在虛線區(qū)按導向箭頭指示駛入要變更的車道。
9、環(huán)島行駛
駕駛車輛進入環(huán)島時,不用開啟轉向燈。
駛出環(huán)島前,應開啟右轉向燈。
10、主、支干道行駛
駕駛車輛匯入主干道車流時,應提前開啟轉向燈,保持直線行駛,通過后視鏡觀察左右情況,確認安全后匯入車流。
車輛在主干道行駛,駛近主支干道交匯處時,為防止與從支路突然駛入的車輛相撞,應提前減速、觀察,謹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