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國土資源管理局
關于在全縣事業(yè)人員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更好地促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有序發(fā)展,經鹽津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事業(yè)人員中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從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具體崗位為局機關工作人員1名,鄉(xiāng)鎮(zhèn)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1名,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選調工作基本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用人標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選調。
二、成立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邱義翔(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局 長)
副組長:張 群(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組長:李 榮(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組長:李國偉(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組長:尤 豪(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局政工人事股,由李強同志負責日常工作。
三、報考條件
1.40周歲以下的本縣在職在編事業(yè)人員;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zhèn)洌眢w健康;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公文處理基礎好,電腦操作熟練;
4.參加工作3年以上。
四、實施步驟
選調工作按照選調方案、發(fā)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公示和辦理調動等步驟進行。由鹽津縣國土局、鹽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選調工作的具體實施,鹽津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一)發(fā)布選調公告
由縣國土資源局擬定選調公告,在鹽津縣政府網發(fā)布。
(二)報名須知及資格審查
公告時間:8月19日-20日。
報名時間:8月21日-22日。
報名地點:縣國土資源局政工人事股。
聯(lián)系電話:6631079
1. 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鹽津縣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張;本人近期(六個月以內)免冠1寸彩照3張;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一份。
參加選調人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證明、證件等相關資料,如因弄虛作假或疏忽錯報被取消選調資格的,后果由參選人員自己承擔。參選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選調的有關規(guī)定和政策,認真履行各項義務,保證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不協(xié)助他人舞弊。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鹽津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面試、筆試或選調資格。
(三)考試考核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按筆試--面試的順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面試時間:2017年8月28日下午2:30
筆試和面試地點:鹽津縣國土資源局
2.筆試按選調人數(shù)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崗位選調,并在縣政府網站公示。筆試成績也將在政府網站公示。
3.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選調崗位職數(shù)1:2的比列確定面試人員,參加面試。
4.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分),總成績第一名為擬選調人員。
(四)公示和調動
最后確定的擬調人員名單在鹽津縣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調人員先到選調單位報到上班,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鹽津縣國土資源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