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公安局關于公開選調
人民警察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昌寧公安隊伍,更好地服務于平安昌寧、法治昌寧建設,結合昌寧縣公安工作實際,昌寧縣公安局面向全省公開選調人民警察、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共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范圍
全省在職在編人民警察、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女性不超過1名。
二、公開選調資格條件
(一)具備人民警察的身體素質、政治素質等基本條件。
(二)在職在編已轉正定級,辦理了公務員登記的人民警察或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
(三)轉正定級以來,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四)在職在編人民警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條件
1.職級為科員的人民警察,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
2.職級為科員的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含森林公安、司法警察),年齡在29周歲及以下。
(六)服務年限符合相關規(guī)定。
(七)符合入警條件公務員,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
(八)具有良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報名:
(一)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三)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2.報名地點:昌寧縣公安局政治處組織人事股。
3.報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轉正定級文件復印件、現(xiàn)任職務任免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需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2)《2017年昌寧縣公安局公開選調民警、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經(jīng)所在單位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
(3)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一寸照片3張。
4.報名形式: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及森林公安、司法警察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到昌寧縣公安局政治處組織人事股報名;在職在編人民警察可將報名材料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到昌寧縣公安局政治處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三)體能測試
1.當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選調計劃人數(shù)時,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和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直接納入考察人選。
2.在職在編人民警察報名人數(shù)超過選調計劃人數(shù)時,按體能測試成績等額擇優(yōu)確定考察人選。
3.在職在編人民警察報名人數(shù)未超過計劃選調人數(shù)時,在職在編人民警察直接納入考察人選,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通過體能測試按剩余名額擇優(yōu)確定考察人選。
體能測試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按成績高低擇優(yōu)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政審
1.考察人員組成:昌寧縣公安局抽調相關人員,赴考察人選所在單位考察;
2.考察形式:主要采取與本人、單位領導、紀檢人事部門和所在部門領導個別談話,查閱本人人事檔案;
3.考查內容:核實本人是否符合選調條件,考察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4.根據(jù)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有關規(guī)定,對符合入警條件的公務員進行政審。
(五)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六)確定擬選調人選
經(jīng)考察、政審、體檢合格,按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選。不合格的,從體能測試成績中擇優(yōu)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調人選在昌寧縣公安局網(wǎng)頁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不適宜選調情形的,將報縣組織人社部門審核,按照調配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聯(lián)系人:傅警官(18987539517)、劉警官(17787508436)
聯(lián)系電話:0875-7121010
昌寧縣公安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