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無錫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警察職位
體能測試、體檢及資格復審重要通知
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以及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在省規(guī)定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該職位計劃錄用數(shù)5倍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試、體檢和資格復審。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現(xiàn)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
體測集中時間:4月15日上午8:00前
體測集中地點:無錫市新體育中心(濱湖區(qū)太湖大道1500號)內綜合訓練館入口
二、體測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電子照片相同的一寸照片1張(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報考單位),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并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試。當天缺席或遲到30分鐘以上者,視為自動棄權。
參加體測人員請仔細閱讀體能測試注意事項。
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可現(xiàn)場領取體檢通知書。完成體檢后,考生根據(jù)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通知參加17日下午進行的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地點為:無錫市530大廈3樓(無錫市解放東路888號)。
三、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按《江蘇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無錫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無錫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規(guī)定和報考職位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交材料的具體要求可查看無錫人事考試網(wǎng)(www.wxrsks.com)最新動態(tài)欄目“2017年無錫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重要通知”中“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的有關內容
參加現(xiàn)場審核須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報考人員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故缺席資格復審,視同自動棄權處理。
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xiàn)場復審的,可由他人代為審核,請代審人攜帶好報考人員及代審人的身份證。駐錫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機關面向中警院、省警校招錄的考生無需參加招錄單位組織的資格復審。
四、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打印面試通知書前需進行網(wǎng)上繳費,費用為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面試費用。具體辦法為: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考生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向工作人員出示相關證明并留存復印件即可。
五、如有不明事項可致電(0510)81824373(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機關)、(0510)81820839(法院、檢察院)咨詢。
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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