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學士學位的申請對象為2017年1月和7月畢業(yè)的河南師范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包括校外教學點)、河南師范大學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1年內的畢業(yè)生。
二、符合《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一考試報名工作通知》教研辦[2016]486號文件和《河南師范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暫行規(guī)定》的各類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包括校外教學點),持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yè)證原件)、學位外語準考證、畢業(yè)前由新華社統一采集的2寸彩色紙質照片3張,同底版電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間到所屬學院進行申報(具體申報時間由各學院也可自定)。
三、申請學士學位的成人本科畢業(yè)生(包括校外教學點)和自考本科畢業(yè)生應到所屬學院認真填寫《河南師范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在校成績由學生所在學院填寫,繼續(xù)教育學院復核。各學院一定要認真、如實填寫學生在校學習的各科成績,如因填寫信息錯誤申請不到學士學位,其責任由填寫方承擔。
四、各學院要認真審核學生的申報資格,主要包括學位外語成績(合格時間及準考證號)、畢業(yè)時間及各科成績是否符合《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一考試報名工作通知》教研辦[2016]486號文件和《河南師范大學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經學院分學位委員會研究通過并簽署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
五、請各學院將申請學士學位者相關信息按表格(匯總表樣)要求,按學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分年級、專業(yè),進行逐項填寫。學位信息將由學校向國務院學位辦提交,是以后進行學位認證、學位審核和評估的重要依據。提交的學位信息務必真實、準確,且和學生入學時的信息、畢業(yè)生電子注冊信息及畢業(yè)(學位)檔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證號和出生日期必須保持一致。如因填寫的信息不準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寫方承擔,學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確保無誤后,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學士學位名單匯總表(包括電子文檔)、學位申報表和電子版照片在2017年3月28—29日期間,報送到繼續(xù)教育學院教務科。逾期不再受理。
學位申報工作關系每位成教學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視。望有關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通知學生辦理申報手續(xù),按時報送材料。
河南師范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教務科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