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用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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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調公告 |
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市內外選調公務員公告 |
職位表 |
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17年2月17日(郵寄報名以郵局寄出郵戳時間為準,發(fā)送電子郵件報名以郵件發(fā)出時間為準) |
郵寄方式 |
只接受郵政EMS郵寄,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1916辦公室,郵政編碼518067。 |
考試方式 |
1.筆試。采用百分制,A、B類職位均采用同一套筆試試題,題目根據(jù)《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zhí)法資格等級考試大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基本級執(zhí)法資格考試題庫》、《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中級執(zhí)法資格考試題庫》擬定。 |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公安局劃定,低于合格線的將予以淘汰。 |
體能測評 |
(1)體能測評范圍。入圍面試但不具備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評。 |
(2)體能測評內容和標準。體能測評項目、標準詳見附件6。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長跑、女子800米長跑項目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報考人員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1次,熟悉規(guī)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 |
(3)體能測評結果。體能測評實行達標制,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并淘汰。如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完成全部項目測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并淘汰。 |
聯(lián)系方式 |
聯(lián)系人:曾警官,0755-84465055。 |
相關附件 |
深圳市公安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
知情同意書 |
深圳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跨職組職類轉任規(guī)定 |
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公開選調報考人員信息登記表 |
廣東省公安機關轉(調)任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