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縣政府2015年第17次常務會議紀要研究決定,從洋縣2009—2010年度城鎮(zhèn)退役士兵中(已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人員除外)招聘16名巡警隊員充實到洋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工作?,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凡屬洋縣2009—2010年度城鎮(zhèn)退役士兵(已辦理自謀職業(yè)手續(xù)人員除外),且符合以下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沒有參與“法輪功”等邪教、非法組織活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2、熱愛公安事業(yè),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遵守公安機關的紀律制度規(guī)定;
3、本人和直系親屬未受過公安機關或司法機關打擊處理。
二、報名事項
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退伍證、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張,于2016年4月28日——5月4日到洋縣公安局政工科(公安局北二樓)報名。
三、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百分制閉卷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總成績?yōu)椋汗P試分和加分兩項組成。
加分標準:
①服役年限加分標準:每服役滿一年加1分,轉(zhuǎn)業(yè)士官另再加10分;
②服役期間獎勵加分標準:
服役期間,受到大軍區(qū)以上榮譽稱號和榮立個人“一等功”每一次加15分;
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每一次加10分;
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每一次加5分;
服役期間,參加過抗震救災或維和的每一次加5分;
加分一律以退役接受報到時的檔案資料記載為準,具體由縣民政局負責提供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基本情況,加蓋單位公章后送縣公安局。
四、招聘程序
分為筆試、公示、體檢、政審等環(huán)節(jié)。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無編制,無警察身份,由縣公安局考核管理,工資待遇與其他巡警隊員一致。
洋縣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