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昆明市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現(xiàn)計劃公開選調4名公務員。
一、選調計劃
根據工作需要,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現(xiàn)計劃公開選調4名公務員,其中:昆明市醫(yī)療保險中心計劃選調2名公務員,昆明市勞動就業(yè)服務局計劃選調1名公務員、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監(jiān)察支隊計劃選調1名公務員。各單位選調的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職在編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登記的工作人員;
2.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支持配合我市北部縣區(qū)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的要求,屬我市北部五縣(即祿勸縣、尋甸縣、嵩明縣、富民縣、東川區(qū))和倘甸工業(yè)園區(qū)、轎子雪山風景區(qū)管委會的報考人員,須是在本地區(qū)內工作5年及以上(含試用期,下同)方可報考;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擬選調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間內的公務員;
3.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5.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為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報名方法。
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須本人持《身份證》、《學歷證》、《2011年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2011年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個人照片等報名所需材料及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各用人單位的現(xiàn)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各單位現(xiàn)場報名地點詳見《選調計劃表》。
市外考生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先與選調單位電話聯(lián)系后,將相關報名材料采用傳真、發(fā)送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報送給用人單位報名,待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再將原件報用人單位審核。
3.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2011年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1份,《2011年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
②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等崗位要求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本人半寸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面請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
4.注意事項:
①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②崗位的報考人數(指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崗位將按比例削減或取消選調職位計劃。
③根據國家關于報考時有關時間計算方法之規(guī)定,此次報名條件中對年齡、工作年限等時間的計算如下:
對年齡的要求按周歲計算(“周歲”的含義:出生當年為0歲,次年為1歲),精確到月,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月,如40周歲及以下指1970年9月及以后出生人員,以此類推。
對工作時間等的計算精確到月,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月,如工作五年及以上指2006年9月及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員。
④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昆明市的公開選調公務員考試。
⑤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9月10日(星期六)9∶00到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民航路301號五樓)領取筆試《準考證》。
⑥報名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會及時在本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通信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⑦選調期間,考生如要放棄選調資格的須于面試前三天向選調單位提出申請,否則5年內不得參加昆明市的公開選調公務員考試。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忌目荚嚦煽?yōu)楣P試、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含近一年來的國情、省情、市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業(yè)務基本知識(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黨政機關公文寫作等。
筆試卷面分為100分,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2010年9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民航路301號5樓)。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選調計劃數2倍的比例(《選調計劃表》中對面試比例有其他規(guī)定的按選調計劃表中規(guī)定執(zhí)行)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含未位并列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因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數不足造成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可進行差額、等額、歸并面試,或取消計劃。
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等額面試崗位的面試合格線為70分,其他崗位的面試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面試時間初定為9月中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1.體檢、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察全面考察擬選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3.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由選調單位提出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可按該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四)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本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選調的,報送市公務員局審核并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選調工作由市紀委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2.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3.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