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招聘新入校人員錄用考核過程,確保2015年度新入校人員錄用考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因崗擇人,根據《陜西省省屬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一、招聘原則
招聘新入校人員,應在各部門核定人員編制限額內,根據空缺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的要求,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審查、專業(yè)技能測試、面試、考核等方式進行。
根據我省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關規(guī)定,自2015年起,所有新入校人員一律屬于人事代理崗位(A類),與在編職工同工同酬,不再予以解決事業(yè)單位編制。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公開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含已在我院工作的B類人事代理人員);
2、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3、博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
4、應聘輔導員崗位者必須為中共正式黨員;
5、學歷要求:
(1)應聘音樂理論專業(yè)教師崗位(包括作曲、音樂學等專業(yè)方向)的畢業(yè)生,應具備國家認可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國外取得的博士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且畢業(yè)院校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應聘音樂表演專業(yè)教師崗位的畢業(yè)生,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國外取得的碩士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且畢業(yè)院校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應聘管弦、鋼琴、聲樂(美聲唱法)專業(yè)教師崗位的畢業(yè)生,除具備上述第二條學歷要求外,原則上還應具備一年以上國外學習經歷。
(4)應聘文化共同課教師、輔導員崗位的畢業(yè)生,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三、申報程序
1、崗位申報:各單位根據實際工作和發(fā)展的需要,實事求是地擬定崗位需求情況,報干部人事處。
2、核定崗位:干部人事處結合上年度減人數量和學院統(tǒng)籌規(guī)劃,經學院有關會議確定,核定擬增人崗位及數量。
3、應聘報名:干部人事處在學院官網發(fā)布招聘啟事,公布擬聘崗位和聘用條件,符合條件者可自愿報名,將申報材料報干部人事處。
4、資格審查:干部人事處按照崗位聘任條件,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院內公示。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確認的應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急需緊缺專業(yè),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確認的應聘人數的比例不能低于1:2。
5、考核面試:
(1)院內公示無異議者,由各(院)系和相關處室分別組織業(yè)務考核,考核方式由各用人單位和相關處室確定,并將考核方式報干部人事處核定??己撕细衩麊伟凑諗M聘崗位數的1:2比例報干部人事處。
(2)通過院(系)考核的人員,由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召集各專業(yè)方向考核小組進行第二輪專業(yè)考核,考核可結合各專業(yè)特點,采取筆試、演奏(唱)、應聘演講等方式進行,專業(yè)考核成績由各考核小組報干部人事處。專業(yè)考核滿分100分,低于面試最低分數線60分的,予以淘汰。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6、確定人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研究確定符合條件的擬錄用人員,并將名單在院內公示。
公示期滿后,由干部人事處將無異議的人員情況匯總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最終錄用人員名單,并在院內進行最后一輪公示。
各項考核結束后,不公布各項考核成績,但允許應聘人員查詢本人成績。
7、辦理入校手續(xù)。確定錄取人員統(tǒng)一在干部人事處辦理人事代理及入校等相關手續(xù)。
西安音樂學院
2015年10月1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陜西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