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報考年齡有何規(guī)定?
答: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5周歲以下”是指截至2015年7月1日,不超過36周歲生日(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年月日為準)都可認定為屬于“3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