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哪些資料?
答:資格復審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報名登記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201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系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由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無法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不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
各類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時需要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須提供與所簽訂服務協(xié)議部門(組織、人事、團委等)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崗位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向資格復審部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學歷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上述除證件、證明要求一式一份,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