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相關工作的通知
來源:浙江省人事考試網 閱讀:1004 次 日期:2015-03-02 15: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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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資委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yè)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8號)的精神,定于6月13日至14日,舉行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一次性收尾考試(以下簡稱收尾考試)。為做好我省此次收尾考試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荚嚢踩樌M行。

二、凡原報名參加2014年度考試并交費人員,皆可直接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已報名人員增加考試科目。

三、參加本次收尾考試的各級別考生,在本次考試后通過相應級別科目的,可以獲得資格證書;未能通過相應級別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決定自己是否參加本次考試??忌鷽Q定放棄本次收尾考試的予以退費??忌毜卿浾憬耸驴荚嚲W(www.zjks.com)確認參加考試或是申請退費,時間截止至4月24日。已交費考生未申請退費的,視作自愿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yè)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其他科目考試時,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目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已在網上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請于6月8日至12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要加強與當地經信部門溝通,密切配合,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遇有特殊或突發(fā)情況,請及時報我辦。聯系電話:0571-88395087。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2015年浙江省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收尾考試工作計劃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yè)資格考試網

更多信息請查看其他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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