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量差異取供試品20個(袋),分別稱量內(nèi)容物,計算平均重量,超過平均重量±-10%者不得超過2個,并不得有超過平均重量20%者。
2.裝量單劑量包裝的口服溶液劑、口服混懸劑、口服乳劑的裝量檢查應取供試品10個(袋、支),分別將內(nèi)容物傾盡,測定其裝量。
多劑量包裝的口服溶液劑、口服混懸劑、口服乳劑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附錄X F“最低裝量檢查法”檢查。
3.干燥失重除另有規(guī)定外,干混懸劑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附錄ⅧL“干燥失重測定法”檢查。
4.沉降體積比除另有規(guī)定外,用具塞量筒量取供試品50ml,密塞,用力振搖1分鐘,記下混懸物的開始高度Hn,靜置3小時,記下混懸物的最終高度日,按下式計算:
沉降體積比=H/H0 (7—3)
干混懸劑按使用時的比例加水振搖,并照上法檢查沉降體積比。
5.微生物限度檢查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一部)附錄XⅢc“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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