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規(guī)則
來源:江西省公務員局 閱讀:1203 次 日期:2014-08-26 1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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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能測評考點實行封閉管理。與體能測評無關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體能測評考點。

二、體能測評考官、考生、監(jiān)察人員、工作人員均不得與外界聯(lián)系,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考點協(xié)調人員因體能測評工作經主考批準除外),并須按規(guī)定上交攜帶的物品。

三、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體能測評,缺席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測。

四、體能測評的場地和天氣條件應適合體能測評的需要。如遇場地積水或天氣惡劣等情況,不適宜進行體能測評的,應暫緩或改日進行。

五、考生體能測評的分組和出場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體能測評項目一般一天內完成。測評項目的先后順序,應先測試對體能消耗較小的項目,后測試對體能消耗較大的項目。

六、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宣布。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當場提出重測。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鐘后重測1次(考生同意也可提前進行),其他項目允許考生稍事休息后,當場重測2次。

七、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要遵守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對無理取鬧、作弊或違反考試規(guī)定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直至取消錄用資格。

八、體能測評的考官、監(jiān)察人員、工作人員要各司其責、忠于職守,保證體能測評的公平公正。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西省政法干警招錄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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