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網(wǎng)上查詢?nèi)肟?/STRONG>
考生可于11月22日8時至12月5日期間登錄上述入口查詢成績。考生的最終考試成績以司法行政機關的成績通知書為準。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nèi)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港澳考區(qū)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核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和評卷單位不直接受理個人的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