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資產評估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的資產評估人員。
資產評估師的英文譯為:CertifiedPublicValuer
1995年10月,依據《人事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fā)〈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及〈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5〕54號),國家開始實施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2002年2月,人事部、財政部下發(fā)了《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人發(fā)〔2002〕20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荚嚬ぷ饔扇耸虏俊⒇斦抗餐撠?,日常工作委托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設5個科目,具體是:
《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5個科目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部分組成,分別在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5個半天進行?!顿Y產評估》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其余4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報科目的考試。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yè)畢業(yè),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機電設備評估基礎》或《建筑工程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或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yè)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可免試《財務會計》。
報名時間及方法
報名時間為每年的3月至4月(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xù)。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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