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鄭州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審查通知
來源:鄭州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 閱讀:894 次 日期:2014-07-03 15: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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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河南省河南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考函〔201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現(xiàn)場審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相結合的辦法。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4年6月20日9:00至6月30日17:00(具體要求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有關事宜

(一)時間: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地點: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地址:鄭州市伏牛路145號,中原路與伏牛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

(三)申報流程

為方便考生,鄭州市人社(職改)部門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市人事考試中心接收信息的報名手續(xù),統(tǒng)一在資格審查現(xiàn)場(鄭州市電子信息工程學校)集中辦理。

1、新考生

鄭州市屬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將資格審查資料交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一式2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后,到市考試中心工作臺提交職改部門蓋章后的《匯總表》,并接收Excel電子格式的《匯總表》信息。

2、免試科目的考生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由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審查同意,打印填寫《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一式3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初審,經(jīng)現(xiàn)場初審后,到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鄭東新區(qū)正光路11號省政府綜合樓D525B房間)進行資格終審。通過資格審查后,到市考試中心工作臺提交職改部門蓋章后的《匯總表》,并接收Excel電子格式的《匯總表》信息。

(四)提交資料

(1)《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2)《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請下載原報考通知的附件,不要自制表格,并附電子版)一式2份(免試考生3份);

(3)考生報名基本信息Excel電子格式的《2014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考試考生報名基本信息表》1份及電子信息(內容包括: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專業(yè)、報考類別),《信息表》注明單位聯(lián)系人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

(4)學歷證書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學歷認證的方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通過省教育廳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辦理,地址:金水東路中原出版?zhèn)髅郊瘓F2樓。《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進行查詢認證,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具體認證辦法請關注鄭州職稱網(wǎng)《關于鄭州市申報職稱人員學歷認證的有關說明》)。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反映職業(yè)實踐時間和設計業(yè)績的證明;

(7)基礎科目考試已通過報考專業(yè)科目時,需附基礎科目考試通過成績單。

上述資料經(jīng)現(xiàn)場核對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單位要對各種證件的真實性負責,各種證件復印件上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因此所有報考人員均需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除提交學歷(學歷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外,往年參加考試未達合格標準的續(xù)考人員只提供《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各2份及往年參加考試未達合格標準的準考證,并在《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注明原準考證號即可。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仍需提供上述所要求提交的資料。

三、有關要求

1、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異地跨單位報名考試,對于注冊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單位一律不予審核,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qū)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2、各位考生的準考證在考試結束后務必妥善保管,考試通過后辦理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時仍需提供。

3、咨詢電話:12333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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