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于2013年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助工、助教及衛(wèi)生資格等相關職稱的代理人員,請攜帶個人人事代理手冊(個人代理人員)、本人身份證(單位代理人員)等有效證件,于2014年6月10日前(節(jié)假日除外)到人才中心領取證書,逾期未領者,若證書遺失,后果自負。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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