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考試是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用于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試;是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按照確定的招錄計劃,針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的面向社會的、公開的競爭性考試。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主要有兩項考試: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地方公務員考試。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tǒng)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2、地方公務員考試: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各項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么從屬關系,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公務員考試的性質
1、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屬于招聘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2、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聘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qū)、縣等國家機關求職。絕大多數(shù)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聘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三、公務員考試的特點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所謂公開,指各級政府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都必須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國家定期發(fā)布考試公告,將錄用政策、原則,招考部門、崗位、人數(shù),報考資格,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辦法、程序等向社會公開;并將考試結果、名次排列、錄用情況等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報考人如對評分、名次排列有疑問,可要求有關方面復核。
所謂平等,指一切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都可以參加考試,享有進入公務員隊伍、擔任政府公職的平等權利和機會。中央國家機關如鐵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電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國招考。吉林、陜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縣還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農民、待業(yè)人員被招為國家公務員。
所謂競爭,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中,錄取人數(shù)只占應試人數(shù)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合某些標準就可通過的達標考試。應試者層層篩選,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實學參加競爭。特別是當前報考人數(shù)眾多,錄取名額有限,競爭尤為激烈,一般比例為10:1到20:1,中央國家機關一般為50:1左右,陜西省曾經達65:1。
所謂擇優(yōu),是考試錄用制度的核心,是競爭考試的另一方面。錄用公務員通過競爭性考試,按照成績排列名次,同時對個人的政治表現(xiàn)、思想道德品質、身體和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衡量考核,經過比較和篩選,最后選拔最符合要求的優(yōu)秀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
2、德才并重,考試考核相結合
公務員的錄用標準是德才兼?zhèn)?品能兼顧,即決定報考者是否被錄用,必須從品德和才能兩個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現(xiàn)和道德品質,才指本領,包括文化水平、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證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和行政才能,才能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本質特色。
考試和考核相結合指公務員招考錄用過程中,不僅要以考試的形式了解報考者當前所具有的知識水平、業(yè)務能力等素質情況;還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標準的方法對考試合格者的一貫表現(xiàn)、過去經歷進行考察、核實和評價。通過查看檔案、群眾調查等形式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表現(xiàn)、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內容。考試和考核相結合保證了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拓瀼貙嵤?,有效地防止?高分低能"和"有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成為我國考試錄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3、公務員考試錄用范圍特定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我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僅指主任科員以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包括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和主任科員。因為高級職位特別是領導職位上的公務員需要豐富的工作經驗、領導才能和嫻熟的業(yè)務知識。這些都必須經過較長時間的實踐鍛煉才能逐步積累,而非通過一次考試所能證明。
4、黨政群機關聯(lián)合招考,全方位進行
公務員考錄工作由人事部門一家負責逐步過渡到由組織部門和人事部門聯(lián)合實施。除了政府機關實行招考外,參照試行《條例》和參照管理的黨群機關、社會團體補充工作人員也都納入了公開招考范圍。不僅如此,人民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全額拔款的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和國家金融機構都衽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地方法院、檢察院增員考試中,堅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檢察院審核、人事部門審批的制度。實行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事業(yè)單位也將按照和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guī)定》增補工作人員。
5、對少數(shù)民族和轉業(yè)軍官報考者給予照顧
根據民族區(qū)域自治法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區(qū)政府和民族事務的工作部門錄用公務員時,對他們予以照顧。或規(guī)定一定的錄取比例;或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或適當降低分數(shù)線;此外,計劃錄用的少數(shù)民族公務員只在少數(shù)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對轉業(yè)軍官也實行照顧。轉業(yè)軍人一般實行轉業(yè)干部內部有限競爭考試,考試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門與軍轉部門共同確定;參加社會公開招考時,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錄用時給予特別照顧。
6、嚴格的調控、監(jiān)督和巡視
人事部對考試錄用進行了有效的宏觀調控,每年審定下達錄用計劃,并對錄用結果進行審核備案。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負責地方考錄計劃的審批和錄用的備案與審批。陜西省在錄用考試中還對報名、考題公證,以確保監(jiān)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請了一批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監(jiān)督巡視員,負責巡視公務員招考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調查了解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省市公務員錄用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行為及時向錄用主管機關反映情況。巡視員不受地限制,憑聘書和巡視證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監(jiān)督。(作者:北京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咨詢師 肖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