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州人事局 對云南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補充公告
為滿足紅河州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保廳、省公務員局《關于申報2010年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及有關招考事項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0〕12號)、《云南省各級機關及直屬機構2010年公務員招考公告》、《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yè)(學科)試行指導目錄(2010年修訂)》精神,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現(xiàn)將紅河州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2010年全州各級黨政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612名(未含法、檢系統(tǒng))。
本次招考的具體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
省委組織部網(wǎng)站(www.ccp.org.cn)
省人事廳網(wǎng)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試網(wǎng)(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紅河:紅河人才網(wǎng)(www.hhzrc.cn)
二、網(wǎng)絡報名人員須進行網(wǎng)上繳費,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云南考試網(wǎng)的相關細則。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nóng)村還是城鎮(zhèn)人員,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3月11日8:30至15:30到各縣市人事局公務員部門提交證明材料,各縣市3月12日前匯總后交到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
三、根據(jù)特殊招考少數(shù)民族公務員的有關精神,全州招考苗族、瑤族、拉祜族、布依族、壯族、傣族的崗位招考比例須達到2:1,即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2人以上方可開考,并可另行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報名結束后,達不到報名人數(shù)比例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的招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進行調整,改報符合崗位招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報考特少民族崗位的人員請報考者本人將相關證明材料及復印件(電子照片)提交所報考縣(市)組織(組織部招錄職位)、人事部門(人事局招錄職位),超過規(guī)定時間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網(wǎng)上報名人員提交時間:2010年3月12日至15日。
公安專業(yè)崗位(即崗位代碼為25**2010***格式的崗位,下同),只限于全日制公安特有專業(yè)(含云南大學公安班、昆明醫(yī)學院法醫(yī)班)的畢業(yè)生報考,且不受3:1開考比例限制。
全日制公安特有專業(yè)(含云南大學公安班、昆明醫(yī)學院法醫(yī)班)的畢業(yè)生報考非公安專業(yè)崗位(即崗位代碼為25**2011***格式的崗位)受3:1開考比例限制。
四、面試
(一)確定面試人員
1、特招少數(shù)民族崗位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若某崗位的筆試成績均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時,該崗位的面試和錄用自然取消。
2、公安面試人員和調劑對象的確定
報考公安的筆試成績達到或超過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的人員依崗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計劃錄用數(shù)2:1的比例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達到或超過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的人員不足2:1時,實際達到或超過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的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的人員。
公安招考名額空缺時,按實際差額在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但未被確定為面試人員的人員中,本人自愿并服從分配,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由招考主管機關根據(jù)空缺職位的性別要求按1:1的比例從男性、女性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推薦進入面試,面試合格者確定為調劑對象。
上述面試人員中,面試成績合格,但未能進入體檢、考核(政審)程序的人員,本人自愿并服從分配,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由招考主管機關確定為調劑對象。
3、公安職位調劑原則:
招考職位出現(xiàn)空缺時的調劑。按空缺職位設定的性別要求以綜合成績?yōu)橐罁?jù),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核(政審)程序??杖甭毼恢谎a錄一次。
(二)考生信息復審
考生個人信息的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州級職位(含所有公安職位)由州人事局和州公安局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市開考職位由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并按照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面試當天復審資格,遞補人員由各地進行公示,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資料仍舊不符則取消該崗位或等額進行面試。
復審時考生提供材料以省公告為準
(三)面試的實施
1、面試工作由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紅河州人事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所有職位集中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人事部門發(fā)出的面試通知、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三證”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他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面試時需向工作人員交“三證”及公安機關證明復印件。
3、面試人員確定后,根據(jù)《云南省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若干政策的規(guī)定》、《云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云南省國家機關面試考官資格管理暫行細則》的規(guī)定,由取得省人事廳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考官,主考官必須由具有三級面試考官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實行持證上崗。因具備三級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有限,需要由具備初級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主考官的,須報經(jīng)州人事局批準。面試考場須設立監(jiān)督席,邀請紀委、監(jiān)察和人大的同志對面試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
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確定。由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按照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崗位排名,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與計劃招考數(shù)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及云南省公安廳下發(fā)的相應規(guī)定進行體檢。報考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我省實際,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的基礎上,我省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身體條件放寬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視力,本科生為4.6(0.4)以上、大專和中專生為4.8(0.6)以上。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此類標準可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全省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崗位的體能素質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根據(jù)《體能測試評分表》的項目和內容進行測評,測評結果設“合格”、“不合格”兩項,體能測試結果“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相關體檢標準和公安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試標準可在省人事廳網(wǎng)站(www.ynrs.gov.cn)查詢。
(三)考核??己斯ぷ饔烧锌紮C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或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若出現(xiàn)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核。
六、公示和錄用
(一)擬錄用人員的確定。州委組織部、州人事局根據(jù)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紅河人才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專業(yè)(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錄用手續(xù)于2010年9月30日前辦理完畢。
公務員錄用并不凌駕于任何合法的用工合同之上。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原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務員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職位的面試及相關工作,另行通知。
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所報職位如有問題,請與相應縣市公務員招錄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僅在當?shù)卣9ぷ鲿r間內開通):
州委組織部干部二科:0873-3730342
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0873-3738037
州公安局政治部:0873-3712297
蒙自縣人事局:3724210 個舊市人事局:2143119
開遠市人事局:7222889 建水縣人事局:7612544
彌勒縣人事局:6123619 瀘西縣人事局:6621796
石屏縣人事局:4855179 屏邊縣人事局:3225256
元陽縣人事局:5646258 紅河縣人事局:4624356
金平縣人事局:5221327 綠春縣人事局:4225689
河口縣人事局:3451092
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紅河州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