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報考政策規(guī)定
一、關于報考條件
1.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我區(qū)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和《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guī)定的招考范圍之內的人員,均可報考我區(qū)公務員。
2.區(qū)外那些人員可以報考我區(qū)公務員?
2014年應屆畢業(yè)或已畢業(yè)的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研究生;在內蒙古服務2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的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
3.我區(qū)生源的畢業(yè)生戶籍落在區(qū)外的,可否報考?
入學前戶籍為內蒙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均可報考。
4.本次考試允許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嗎?
符合招考范圍和報考條件的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
5. 201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6.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7. 報考年齡是如何規(guī)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
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5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
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guī)定。
8.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的情形指哪些?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上述情形的職位。
9. 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筆試、面試可以全部用蒙語答題嗎?
不可以。為了全面把握報考“蒙漢兼通”職位考生蒙漢語語言文字的水平,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筆試時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時必須用漢語回答問題。
10.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11. 報考公安機關為什么加試公安專業(yè)知識?
為了選拔和吸納高素質公安專業(yè)人才,增強人民警察崗位適應性,測查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職業(yè)認同感,根據公安部關于考錄人民警察工作中加試公安專業(yè)科目的通知精神,從2014年開始我區(qū)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加試公安專業(yè)知識。
12.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3.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以及“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等中央和地方服務基層就業(yè)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大學生退役士兵的基層工作經歷應從入伍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yè)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xié)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畢業(yè)離校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chuàng)業(yè)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xù)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yè)形式初次就業(yè)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yè)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4.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2日。
15“項目生”如何認定?
(1)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門統(tǒng)一制作的“大學生村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參加“農村特崗教師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自治區(qū)“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為兩年或以上期滿的)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牧區(qū)基層服務項目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監(jiān)制的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參加“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牧區(qū)基層服務項目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監(jiān)制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要提供三件材料:即旗縣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儲備文件“儲備人才協(xié)議”以及儲備期內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8)大學生退役士兵要提供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供。
16.“項目生”簽訂聘任制合同服務期為3年,而在實際服務滿2年時,有關部門即出具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應如何處理?
若“項目生”簽訂聘任制合同服務期為3年,就必須在滿3年后界定為服務期滿,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可享受定向招考的優(yōu)惠政策,未滿服務期的人員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7.“項目生”有1年服務期的,應如何處理?
今年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要求報考者必須是服務2年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生”才有資格報考這些職位,若“項目生” 1年服務期滿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的職位。
18.“項目生”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項目生”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時間不計入服務期;“項目生”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正式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9.“項目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期限,應為多長?
“項目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期限為3年。服務期滿超出3年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yōu)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21.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應在2014年3月12日前取得;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一般應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基本步驟
1. 報名時間為何時?
報考者網上提交報名材料的時間從2014年3月12日8:00時開始,至2014年3月19日18:00時結束。
2. 報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時間內,報考人員可以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進行報名,報名工作在網上進行。報名網址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
3. 報考的基本步驟包括哪些?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http://www.impta.com/)認真閱讀《招考簡章》、《招考職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
《招考簡章》、《職位表》均公布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專題考試----黨政群公務員頁面中。
第二,“報考人員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報考人員注冊”。注冊前,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致廣大報考人員的一封信”,并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第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后,報考人員可于報名次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四,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通過報名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在規(guī)定的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五,筆試前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三、關于報考職位
1. 什么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或修改報考信息?
資格初審機關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也可以修改所填報的信息。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2. 資格審查通過后,還可再報考其他職位嗎?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關于填寫《報名登記表》
1. 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
2.《報名登記表》何時提供?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提交《報名登記表》。
五、關于資格初審復審
1. 資格初審、復審工作由誰負責?
盟市以下職位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區(qū)直機關的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工作由區(qū)直招考機關負責。
2. 資格初審查的時間有規(guī)定嗎?
招錄機關原則上應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資格審查意見,若報名人數(shù)較多可能延長審查時間。
3.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報考者對《職位表》中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請直接向區(qū)直招錄機關,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部分旗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盟市招考部門)資格審查組咨詢,各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招考簡章》所在網頁查詢。
六、關于體能測評
1、哪些職位進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單位、國家安全機關、森林公安機關、監(jiān)獄戒毒機關單位人民警察職位以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有哪些項目?
體能測評有三項(詳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即縱躍摸高、長跑、4ⅹ10米往返跑。摸高男265㎝、女230㎝;長跑男1000米4′25″、女800米4′20″;4ⅹ10米往返跑男13′1″、女14′1″。
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任何一項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七、關于調劑和遞補
本次考錄取消調劑和遞補,無論哪一個環(huán)節(jié)均不作調劑、也不進行遞補。
八、關于體檢和考察
1. 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盟市以下職位的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區(qū)直機關職位的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
2. 哪些部門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警察職位和海事、檢驗檢疫、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 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4. 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5. 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在盟市以上我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要在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
十、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 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
我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本次考試也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
2. 是否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
我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QQ群、微博、微信群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報考政策規(guī)定咨詢電話:
1.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471—4818499
2.自治區(qū)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471—12370
咨詢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二部分 報考網絡技術
一、網上報名應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簡章》和《職位表》等內容,熟悉公務員招考的相關政策。對需要填寫的每一項內容要認真考慮,慎重填報,嚴肅對待。
由于需要填寫的報名信息較為詳細,為了確保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加快報名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前,先將需要填寫的內容用Word或記事本等軟件編輯錄入。在網上填寫報名表時,將已準備好的資料一一粘貼到表中即可。
二、網上報名及查詢的具體步驟是什么?
1、查詢招考職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招考簡章》、《職位表》,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2、進入“報名情況瀏覽”
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將在公務員考試專欄里每天下午5:00后公布一次前面的報考情況,供選擇職位時參考。
3、進入“填寫詳細信息”
報考人員請使用IE6.0或IE7.0版本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后,未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點擊 “首次報考”進入,已填報信息的考生點擊進入“查詢修改”修改報考信息和查看報名情況(包括審核情況和交費情況)。
(1)首次報考的考生請先按照表格和給定的格式填寫有關信息。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報考人員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數(shù),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后點擊保存。
(2)報考信息保存后,進入照片上傳頁面,按照“照片上傳說明”中的要求上傳照片。
注: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
(3)報名人員完成所有的報名工作后,點擊報名系統(tǒng)中的“詳細信息”逐一核對所填信息是否真實準確。
4、進入“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報考人員從填報及修改信息起2日內,通過“查詢修改”按鈕登錄報名系統(tǒng),點擊“詳細信息”查看審核狀態(tài)。審核通過后點擊“網上繳費”支付考務費用。
注:費用支付成功,并確認已從所支付的銀行卡中扣除相應的金額,但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尚未交費,請不要再次點擊“網上繳費”,請聯(lián)系報名技術支持部門咨詢,并提供相應的銀行訂單號。
5、報名資料更改
報名資料更改有一定的條件:
更改個人資料——僅限報考人員處于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時(更改個人資料含更改考試地點);
注:姓名、身份證號不可更改。
更改報考職位——在“未審查”時可瀏覽報名情況進行改報;或“資格審查不通過”時改報其他職位;
更改考試地點——修改時間截止到資格審查結束。
6、查詢報名序號
報考人員如忘記報名序號,在用戶登陸界面點擊“查詢修改”,點擊登陸按鈕下方“找回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上網打印準考證的關鍵號碼,務必牢記。
7、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系統(tǒng),填寫姓名、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點擊登陸,點擊“準考證打印”即可下載。此功能在考試前1周內開放
三、報名之后可否瀏覽、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在招錄機關未審查報考申請之前和資格審查未合格的情況下,可以修改。報考申請審查合格人員不允許再做修改,所以請在報名時務必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四、關于網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1、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tǒng)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1) 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2) 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3) 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4) 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5) 為了保證您的報名信息安全,每臺機器不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同時進行報名操作。請在登錄完成相關操作后,點擊“退出系統(tǒng)”按鈕。如未按要求退出,當前賬戶20分鐘內將無法在本機登錄系統(tǒng)。
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打開的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tǒng)后(或關機重啟機器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3、請盡量不要通過其他網站跳轉的方式進入報名網站,防止進入假的“釣魚”網站,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影響正常報名。請在瀏覽器地址欄中直接輸入如下網站:http://www.impta.com,進入2014年度考錄公務員專題報名網站。
報名技術、考務、繳費咨詢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報考報名技術和繳費故障有問題的撥打此電話)
0471-6281608、0471-6281558、0471-6287995、0471-6601706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更多信息請查看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