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本次選調考試報名情況及工作需要,現(xiàn)將選調報考有關條件作如下調整:
1、所有職位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由原來3年以上調整為2年以上。
2、綜合文秘職位年齡由原來的3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調整為35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報名截止時間由原來的2014年2月25日17:00,延長至2月27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延長至2月27日17:30。
4、其他條件事項不變。
長沙縣人民檢察院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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