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相關政策(武漢市職改辦,2013年3月1日) | |
概述 |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關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人發(fā)〔2001〕124號文)精神,我市自2002年10月起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武漢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評聘各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含評審專業(yè)技術職務和考核認定專業(yè)技術職務),除符合免試條件或放寬條件者以外,均須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 |
免試條件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審核后可予免試: 1、取得計算機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 2、參加國家計算機技術和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合格; 3、現在新城區(qū)街道(不含區(qū)政府所在地的街道)與鄉(xiāng)鎮(zhèn)以下單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不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4、年滿50周歲。 |
放寬條件 | 區(qū)以下農村基層和制造業(yè)、農業(yè)、建筑、水利、交通等部分特殊艱苦行業(yè)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職稱時,可采取先評后考的辦法,放寬計算機要求,待評審通過后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應知應會知識培訓和測試考核。 |
科目數量 | 1、下述人員,評聘初、中級職務,參加2個科目(模塊)的考試,評聘高級職務,參加3個科目的考試:(1)從事農業(yè)技術、藝術、播音、體育教練和衛(wèi)生系列藥、護專業(yè)的人員;(2)現在新城區(qū)(江夏、蔡甸、黃陂、新洲、東西湖、漢南)工作的人員(不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其他人員,評聘初、中、高級職務,分別須參加2個、3個、4個科目(模塊)的考試。 |
科目選定 | 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無論評聘何級別職務,必選科目均為“演示文稿”類(PowerPoint2003、2007中文演示文稿或金山演示 2005)中任意1個,自選科目為類別不重復前提下任意選擇1個、2個或3個科目。 2、非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按不同的科目數量要求指定必選科目,自選科目為類別不重復前提下任意選擇1個。(1)要求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選一個科目:“操作系統” 類中任意1個;(2)要求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必選二個科目:“操作系統” 類中任意1個和“中文字處理”類中任意1個;(3)要求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必選三個科目:“操作系統” 類中任意1個、“中文字處理”類中任意1個和“Internet 應用”。 |
成績有效期 | 根據湖北省職改辦《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號)文件精神,2004年4月10日以前取得的全國或原全省統一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不再有效。 2004年4月11日以后取得的舊科目(如:Word97)合格成績,仍可在類別對應的前提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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