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師宗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工作,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號)、《師宗縣2013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規(guī)定,結合師宗實際,制定了面試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師宗縣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在“師宗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面試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粓猿止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面試人員的確定
按照《師宗縣2013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執(zhí)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進行公示。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8月8日
地點:師宗縣第三中學
五、面試考官的組成
成立面試考官小組,負責命題及面試工作。每個小組由7人組成(其中設主考官1人),考官在2013年8月8日上午8:00后差額抽簽確定。
六、面試形式及內容
1、面試采取答辯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每一考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并保存到招聘工作結束。
2、在監(jiān)督組的監(jiān)督下,由考官組結合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命制兩套面試題目,由考生代表抽取一套作為面試題。
七、面試實施
1、面試考場設考點辦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試室。面試室設考官席、計分席、監(jiān)督(計時)席。
2、考生必須在2013年8月8日上午9:00前進入候考室,主動將通訊工具關閉交候考室工作人員保管。
3、在監(jiān)督組的監(jiān)督下,考生分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報考同一崗位的,必須在同一考場面試。面試考場由每組抽簽面試順序1號考生代表該組考生抽簽產生。
4、面試考生由工作人員按抽取的面試順序號依次從候考室?guī)У矫嬖囀颐嬖?,考生進入面試室后,將資格復審表交監(jiān)督人員審驗。監(jiān)督組審驗證件無誤后,面試開始,當主考官念完面試指導語,說出:“好,現在就讓我們開始”之后,監(jiān)督員開始計時,時間到,告之考生“停止作答”??忌看鹜暌活}要向考官說“回答完畢”。
5、面試總成績?yōu)?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所得分數相加除于5即為考生面試成績,計算時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6、考生面試結束后,到考場外休息,待下一個考生面試結束后,進入考場由主考官宣布面試成績,考生當場在面試成績通知單上簽名確認后,離開面試考場。
八、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職責
1、面試考官負責命題,客觀、公正、準確、及時、獨立的開展評分工作,評分保留到小數點后面一位。
2、主考官全面負責和主持本考場的面試工作,對本考場的其他考官和考場工作人員明確任務,確保本考場面試客觀、公正、公平和高效有序地進行;負責宣讀面試題本,宣讀題本要清楚、完整、準確,不得隨意省略,更改試題順序和內容,不得追問,態(tài)度溫和、誠摯,語速適當,面試過程中,若考生未聽清或要求重新念題,主考官應重新讀一遍題目,但不得講解題意或暗示;對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負責確認和宣布,并在相關表格上簽名確認;與監(jiān)督員一起,負責處理考場內的突發(fā)事件,并及時向考點辦公室報告。
3、計分員負責收發(fā)面試評分表,認真細致計算出考生的面試成績,簽名確認后將面試成績通知單報送監(jiān)督組、主考官簽名確認,主考官對考生宣布完面試成績后,由該考生在成績單上簽名認可。
4、監(jiān)督組負責對面試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審驗考生的資格復審表并計時,在考生面試成績通知單上簽名確認。
5、候考室人員負責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考場及保管考生的通訊工具。
6、場外工作人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出面試考場及維持場外秩序。
九、面試紀律
1、由紀委、監(jiān)察部門組成面試監(jiān)督小組對面試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面試工作人員必須于2013年8月8日上午7:30前到達考點辦公室。
3、面試考生必須于2013年8月8日上午9:00前到達候考室,違反者,按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處理,面試繼續(xù)進行。
4、考生面試時只能向工作人員報順序號,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違反者,面試成績扣10分。若有弄虛作假等行為,面試成績?yōu)?分,按違反事業(yè)單位招聘紀律處理。
5、面試考生必須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及有關紀律規(guī)定。對于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威脅考官及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取消面試、錄(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面試工作人員到達指定地點時一律將手機等通訊工具交監(jiān)督人員保管,確需要與外界聯系的,征得監(jiān)督人員同意,在監(jiān)督人員的監(jiān)督下聯系。
7、面試考官凡與考生有親屬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有利害關系的也應主動提出回避。
8、面試室內禁止抽煙,面試室的工作人員在考生面試過程中,不能交頭接耳,交流意見;不能顯示漫不經心的樣子,更不能出現當面評價、情緒夸張、過分鼓勵、過分嚴肅等給考生造成誤解或不必要的心理負擔的行為。
9、禁止無關人員進出考場;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不得在面試中途隨意離開考場。
10、考生進入候考室后不得隨意出入。如有事確需外出,需經監(jiān)督人員同意,并在工作人員的全程陪同下方可外出。
11、全體面試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密切合作,嚴格工作程序,嚴肅組織紀律。對瀆職、失職、徇私舞弊者,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從重從嚴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本公告由師宗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師宗縣教育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