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xù)各項工作相關問題公告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閱讀:2795 次 日期:2013-07-08 1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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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xù)各項工作相關問題的公告

各位報考人員:

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的確認工作已結束,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州2013年州、縣、鄉(xiāng)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資格復審及后續(xù)各項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若遇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不相符的,按省公務員局相關規(guī)定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時間、地點組織,各招錄單位派人員負責完成。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cxz.gov.cn)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cxrs.gov.cn)上公布。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全州統(tǒng)一進行。

(二)資格復審地點:

全州公安和森林公安、州級單位、省屬直管駐楚單位在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楚雄市陽光大道一公司兩市場)進行。其余(不含法檢)在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時進行。

報考我州縣、鄉(xiāng)機關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在報考單位所屬的縣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具體地點請考生自己主動與報考單位所屬的縣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78—3389773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科  0878—3389670

雙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7722565

牟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5216099

南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7225729

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5711516轉

大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6212515

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6712191

元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8216981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8712572轉

祿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78—4127879

(三)資格復審方式。資格復審時,由資格復審單位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進行核對,若遇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不相符的,按省公務員局相關規(guī)定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出現(xiàn)已進行過網(wǎng)上確認的人員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的,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持相關材料的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不允許他人代替。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自負。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2013年畢業(yè)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憑所在高校簽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錄用資格,并按“擾亂考試秩序”處理。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電話:0871-5151676。

報考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須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jù)的原件。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fā)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以上所有證明(畢業(yè)證除外)的截止時間均為2013年3月1日(即證明的落款時間可以在2013年3月1日以后,但所證明的內容應該為3月1日以前的事實)。

根據(jù)誠信承諾書及報名填表時針對考生的說明“是否滿足崗位的具體民族要求、外語級別要求、職稱要求、其它招考條件及與崗位相關的其他規(guī)定”,選擇“否”的審核不通過,與之相關的個人信息由考生在報名填表時承諾保證真實,若考生所持證明與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

(四)資格復審時需特別注意的問題。

對照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檢查資格復審確認表,只對資格復審確認表中“是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欄選擇為“是”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確認表中“是否確認參加資格復審”欄選擇為“否”的,按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規(guī)定,一律作“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復審通過后必須由資格復審單位在確認表用人單位簽章欄簽署“資格復審合格”意見并簽章,確認表一式兩份,簽章后一份留存考生,一份留存資格復審單位。

基層工作經(jīng)歷、四項目人員身份及其服務地,年齡、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外語級別、職稱、民族的認定按公告、《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中的具體規(guī)定進行。相關文件可從以下網(wǎng)址下載: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32869fca81044502b1777c9fea155d40

戶籍認定:由當?shù)毓矙C關戶籍管理部門派人到資格復審現(xiàn)場,對考生戶籍進行認定。戶籍認定的時限為2013年3月1日省招考公告發(fā)布前。只有2013年3月1日前戶籍在楚雄州內(現(xiàn)仍在本州內)的才認定為本州戶籍。

生源地認定:2013年畢業(yè)生以《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認定生源地,凡報到地為本州內的,視為本州生源;不能出具《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表(報到證)》的,由考生提供參加高考時所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材料加以認定。凡不能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不視為本州生源。

戶籍或生源地滿足一項即可。

(五)向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fā)出書面《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資格復審結束后,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六)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公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將在資格復審后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cxz.gov.cn) 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cxrs.gov.cn)上公示。

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開展面試。

二、面試

按照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我州州、縣、鄉(xiāng)機關(含省級直管單位,下同)公務員面試,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時間、統(tǒng)一地點組織進行。

(一)面試時間、地點。

我州公務員面試時間為: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組織面試報考州縣鄉(xiāng)機關普通崗位。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組織面試報考全州公安、森林公安和省屬直管駐楚單位的崗位。

面試地點:楚雄紫溪中學。

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請考生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二)面試內容。根據(jù)《云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規(guī)定,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自我控制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8個基本要素。

(三)面試方式。今年我州州、縣、鄉(xiāng)機關公務員面試統(tǒng)一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

(四)面試要求。面試時請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由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參加面試。

面試期間,將對考生、考官等全體人員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人員必須關閉一切通訊工具,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嚴禁與外界聯(lián)系??忌⒖脊?、紀檢監(jiān)督人員、計分員在考試前臨時抽簽,抽簽完畢隨即按抽簽順序及考場開展面試。

在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及父母姓名,否則按違紀處理。

(五)面試計分方法。面試分數(shù)的具體計算方法是:將7位考官的評分,按每個要素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出的要素平均分(其余5位考官的評分合計后除以5)乘以相應權重之和,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

(六)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面試的滿分為100.00分,2013年全省統(tǒng)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70.0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

(七)面試成績公布。每個考生面試結束后,在監(jiān)督員、考官、報考者同時在場的情況下,當場評分、當場計分、當場公布和發(fā)放面試成績通知書。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后,集中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公布該崗位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

(八)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一定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

成績計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

(九)綜合成績相同的處理。如果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一致,再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十)進入體能測評(公安及森林公安崗位)、體檢人員的確定。面試結束后,根據(jù)計劃錄用數(shù),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體檢人選。

(十一)發(fā)布面試結果及進入體能測評(公安及森林公安崗位)、體檢人員公告。面試結束后當晚,將每個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進入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信息,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cxz.gov.cn)、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站(http://www.cxrs.gov.cn)上向社會發(fā)布公告和公示。考生請注意關注,

(十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崗位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按照有關規(guī)定,體能測評由報考單位的州級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進入體能測評人員,由報考單位的州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發(fā)出體能測評通知并組織進行體能測評。按照有關規(guī)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十三)面試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持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面試通知書》和資格復審單位審定蓋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入場參加面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并按“擾亂考試秩序”處理。

2、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將對候考人員實行全封閉式管理,應試人員不得與候考室以外的任何人員接觸,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有關工作人員保管(待面試結束后在所在候考室門口領?。?,否則,不得參加面試并按違紀處理。

3、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違者將按違紀處理。

4、應試人員在候考室和休息室應遵守秩序,聽從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出入。

5、考生面試時應使用普通話。

6、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在專用試題上作任何記錄,可在記錄用紙上作記錄(應試桌上有考生專用試題和記錄用紙)。

7、按照公務員回避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試結束考生不得帶走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上報列入五年內全國范圍內公務員禁考名單。

(十四)發(fā)出體檢通知。面試結束后,報考全州公安、森林公安的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報考級單位、全州運政管理系統(tǒng)及省級直管駐楚的工商、地稅、質監(jiān)系統(tǒng)進入體檢人員,憑身份證、《綜合成績通知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一張(小一寸),于2013年7月25日15:00—17:00時,到資格復審地領取《體檢通知書》。

報考我州縣鄉(xiāng)(鎮(zhèn))其它崗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帶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綜合成績通知書》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小一寸),于2013年7月25日15:00—17:00時,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領取《體檢通知書》。                        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必須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定點醫(yī)院進行。

報考州級機關、全州公安系統(tǒng)、全州森林公安系統(tǒng)、全州運政系統(tǒng)及省級直管駐楚的工商、地稅、質監(jiān)系統(tǒng)進入體檢的人員,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安排體檢。

報考我州縣鄉(xiāng)(鎮(zhèn))其它崗位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由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體檢。

具體體檢時間、地點、要求見《體檢通知書》,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負責(含公安、森林公安崗位)。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一次性遞補人員。無人員遞補的取消該崗位錄用計劃。

請進入考察的考生主動與有人事權的用人單位聯(lián)系。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cxz.gov.cn)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cxrs.gov.cn)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對匿名舉報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不予受理。

六、錄用

對符合錄用規(guī)定的,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

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用人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未辦理合同解除手續(xù)的,招錄單位及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辦理錄用手續(xù)。擬錄用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特此聲明:我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后續(xù)工作,只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cxz.gov.cn)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cxrs.gov.cn)上發(fā)布相關公告。

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不參與、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其它網(wǎng)站及媒體發(fā)布的我州公務員考試錄用資格復審后的相關信息與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請考生注意辨別。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點擊下載: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在線查閱:2013年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進人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更多信息請查看楚雄州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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