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華東政法大學高考自薦加分辦法
來源:華東政法大學招生網(wǎng) 閱讀:1475 次 日期:2013-06-09 15: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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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高考招生宣傳工作,吸引優(yōu)秀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我校,提高我校新生生源質量,2013年我校實行自薦加分政策。具體辦法如下:

一、自薦加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優(yōu)秀生、特長生,經(jīng)我校審核認定后,高考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的,可獲得5分加分。

1、高中階段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和優(yōu)秀團干部等榮譽稱號的(限應屆畢業(yè)生)

2、高中階段參加省級以上學科競賽獲獎的(限應屆畢業(yè)生);

3、具有文藝、體育等特長的(須有相關特長證書)。

二、具體申請程序

1、申請時間:2013年6月21日前用EMS將申請材料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以寄出郵戳為準);(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qū)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室;郵編:201620;電話:021-67790220);

2、申請材料:包括身份證、準考證、獲獎或特長證書復印件和自薦表,并加蓋中學公章。

3、網(wǎng)上注冊:請考生寄出書面材料前登陸zsb.ecupl.edu.cn【網(wǎng)上報名】進行網(wǎng)上注冊;

4、招辦審核:我校招辦收到申請材料后對收到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6月底之前在網(wǎng)上公布。招生網(wǎng)zsb.ecupl.edu.cn查詢審核結果

5、注意事項:

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出申請材料(以寄出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須提交完整的申請資料(所有材料均需要中學蓋章確認),并進行網(wǎng)上注冊,缺少材料、未經(jīng)中學蓋章確認、或未進行網(wǎng)上注冊的均不予受理;

提交申請的考生審核通過的,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后,可獲得5分加分;審核不通過的,不加分;審核結果以我校招生網(wǎng)中公布的為準。

自薦加分不能與其他校內加分累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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