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新增13個縣(區(qū))進入國家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計劃
來源:陜西省人民政府網 閱讀:1418 次 日期:2013-06-01 09: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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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從2013年起,面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去年的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擴大到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我省新增13個縣(區(qū))進入該專項計劃,這13個縣(區(qū))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該計劃。

我省43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qū))已于2013年高考報名時完成符合定向條件的考生資格審查工作,新進入的13個縣(區(qū))考生資格審查辦法仍然按照陜招辦[2012]10號文件執(zhí)行。這13個縣(區(qū))是銅川市的印臺區(qū)、耀州區(qū)、宜君縣,咸陽市的旬邑縣,渭南市的合陽縣、澄城縣、蒲城縣、白水縣、富平縣,延安市的延長縣、延川縣、宜川縣,榆林市的定邊縣。

凡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考生都可以報名。一是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二是戶籍在貧困縣(區(qū));三是高中三年學籍在貧困縣(區(qū))。經審查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學和縣(區(qū))招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取得高中三年學籍的中學名稱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在當地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名單,由縣(區(qū))招辦于6月15日前報市招辦匯總,市招辦于6月18日前報省招辦備案。省招辦將在錄取結束后,對被錄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舉報且經查實存在資格造假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同時追究縣(區(qū))資格審查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呂揚 實習生:穆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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