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提供與招考職位要求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上簽名和填寫日期);
3、居民身份證;
4、戶口簿;
5、學生證;
6、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7、報考職位要求的計算機、英語等級、職稱、法律職業(yè)資格和獲獎等有關證書;
8、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如職位條件要求中共黨員的提供黨費證)。
二、異地務工人員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上簽名和填寫日期);
3、居民身份證;
4、戶口簿;
5、學歷證書;
6、能夠證明在珠三角地區(qū)的企業(yè)一線工作累計滿3年的勞動合同或工資發(fā)放憑證、參加社會保險記錄、就業(yè)失業(yè)登記等證明。
三、其他人員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上簽名和填寫日期);
3、居民身份證;
4、戶口簿;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6、報考職位要求的計算機、英語等級、職稱、法律職業(yè)資格和獲獎等有關證書;
7、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如職位條件要求中共黨員的提供黨費證)。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市直機關的人員,在市級以下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未盡事宜請參閱《廣東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