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義烏市教育局,省管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
為規(guī)范我省自考全日制助學管理,促進自考全日制助學依法、有序、健康發(fā)展,根據全國考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2010〕1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全日制助學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浙教辦考〔2008〕171號)和省教育廳、省民政廳《關于調整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教計[2013]21號)精神,經主管教育部門組織專家組對所屬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的辦學條件、教育教學管理、校園安全穩(wěn)定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核定招生計劃,現(xiàn)將2013年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學招生計劃予以公布(見附件)。
各助學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限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資源和學生管理、后勤保障能力編制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和宣傳資料公布前須經主管教育部門審核備案。學校專業(yè)計劃生源不平衡時,可在征求學生意見后自行調整,但總數不得突破核定的總計劃。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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