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認真落實中央綜治委部署的“兩個排查”工作任務及全省司法局長監(jiān)獄長勞教所長會議精神,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經研究決定于XX年3月15日至6月25日在全縣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zhàn)活動(簡稱“百日會戰(zhàn)”)?,F(xiàn)根據(jù)《安徽省司法廳關于印發(fā)全省人民調解百日會戰(zhàn)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皖司通〔XX〕11號)及《巢湖市司法局關于印發(fā)全市人民調解百日會戰(zhàn)活動方案的通知》(巢司字〔XX〕12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精神,以“百日會戰(zhàn)”為載體,以全面加強人民調解組織、隊伍、業(yè)務和規(guī)范化建設為重點,以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為主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人民調解工作早日步入良性循環(huán)發(fā)展的軌道,為構建平安和縣、加快和縣奮力崛起做出新貢獻。
二、目標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設
以開展“百日會戰(zhàn)”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社區(qū)建設,鞏固村(居)調委會,實現(xiàn)鎮(zhèn)、村(居)100%建立調委會。加強企事業(yè)單位調解組織建設,著力推進改制企業(yè)、民營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醫(yī)院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積極探索區(qū)域性、行業(yè)性調解組織建設,大力推進流動人口聚居區(qū)、毗鄰接邊地區(qū)、大型集貿市場、物業(yè)管理小區(qū)、消費者協(xié)會等建立調委會。積極推動縣級建立調委會的建立。為加快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步伐,從3月份開始填寫《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進度統(tǒng)計表》(附件4),每半月上報一次。
(二)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要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和債權債務等常見性、多發(fā)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同時,加大對影響社會穩(wěn)定,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容易引起群體性上訪或釀成群體性事件的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建立健全以基層司法所為依托的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協(xié)調配合,積極探索和推動輕傷害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工作。加強與公安派出所、法庭、信訪、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xié)作,合力調處矛盾糾紛,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鞍偃諘?zhàn)”期間,矛盾糾紛調解率要達到100%,調解成功率努力實現(xiàn)達到98%以上,調解協(xié)議履行率努力實現(xiàn)達到96%以上。
(三)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結合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把有法律知識、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夠聯(lián)系群眾、熱心人民調解事業(yè)的有關人員充實到人民調解員隊伍中。注意吸納退休法官、檢察官、警官,以及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參與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改善調解員隊伍結構。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培訓,采取個人自學、以會代訓、舉辦培訓班、旁聽法庭庭審、人民調解知識測試、案例分析討論、推薦人民調解員擔任人民陪審員、模擬調解庭、現(xiàn)場調解觀摩等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廣大人民調解員認真學習《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掌握人民調解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不斷提高調解技能。
(四)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規(guī)范化建設
繼續(xù)推進人民調解組織的“六統(tǒng)一”(調委會標牌、印章、人民調解標識、制度、程序、文書)要求的落實,保障人民調解的公正、規(guī)范和效能,不斷提高人民調解社會公信力。切實加強對調委會日常業(yè)務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規(guī)范調委會的業(yè)務臺帳、調解文書和工作檔案。把制度建設作為規(guī)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的學習、例會、回訪、考評、統(tǒng)計和檔案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
(五)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應用能力和水平
各司法所、鎮(zhèn)調委會要大力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電腦配備,盡快更新專網升級,以提高網絡應用速度。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應用水平,改進工作手段和方法,及時更新并不斷完善基層工作管理系統(tǒng)人民調解基礎信息資料。強化人民調解員信息化應用能力培訓,“百日會戰(zhàn)”期間,我局將要舉辦信息化應用專題培訓班,并將培訓情況通過基層工作管理系統(tǒng)上報市局基層科。
三、基本原則
1、全體動員?!鞍偃諘?zhàn)”是全縣人民調解員的大會戰(zhàn)。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fā)動,精心組織,確保全縣廣大人民調解員人人參與,人人得到鍛煉,人人得到提高。
2、重在基層。開展“百日會戰(zhàn)”,要以村(居)、企事業(yè)單位、行業(yè)性、區(qū)域性調委會為重點,鎮(zhèn)調委會為紐帶,充分發(fā)揮在基層第一線的廣大人民調解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著眼長遠。要通過“百日會戰(zhàn)”,強化人民調解各項建設,建立健全矛盾糾紛調處和應急處置機制、聯(lián)動聯(lián)調機制、考核獎懲機制等長效機制,鞏固人民調解工作長遠發(fā)展的基礎。
4、注重實效。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提高調解工作質量。通過“百日會戰(zhàn)”活動,促進人民調解員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和信任度進一步提高。
四、方法步驟
“百日會戰(zhàn)”采取實際工作和網上競賽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進行,分為五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15日至20日)
縣局將組織召開“百日會戰(zhàn)”動員會議,明確“百日會戰(zhàn)”的意義、目標、任務,并采取以會代訓的方式組織基層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工作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學習信息化應用知識,掌握參戰(zhàn)技能,提高參戰(zhàn)能力。各司法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百日會戰(zhàn)”具體方案,進行廣泛深入的思想發(fā)動,提高廣大人民調解員對此項活動的認識,激發(fā)他們的參與熱情和積極性。
(二)糾紛排查階段(3月21日至4月10日)
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對轄區(qū)內矛盾糾紛進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對排查發(fā)現(xiàn)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進行梳理分類,按類型、誘因、時間、地點、單位、涉及人數(shù)、重點人員、事態(tài)發(fā)展預測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項建立工作臺賬,詳細記入檔案,落實具體承辦人員,明確調處要求和調結時間,并著手進行調解。對不屬于人民調解范圍的矛盾糾紛,及時分流到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鎮(zhèn)司法所排查登記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匯總,認真填寫《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于4月5日上報縣局。
(三)集中調處階段(4月11日至5月20日)
在集中調處階段,各司法所,每10天填寫上報一次《矛盾糾紛調處情況登記表》(附件3)及糾紛調處成功后制作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要制作成電子文檔,人民調解文書格式及說明請從市局基層科網頁“基層數(shù)據(jù)”欄目上下載),縣司法局將定期在網上公布各司法所矛盾糾紛調處進展情況,并以各地上報的《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登記表》、《矛盾糾紛調處情況登記表》、《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為依據(jù),統(tǒng)計各司法所“百日會戰(zhàn)”期間矛盾糾紛調處量、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及調解協(xié)議履行率。
在此階段縣局將舉辦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班,采取以會代訓、以案釋法的方式,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的綜合素質.不斷強化農村普法工作,做到培訓與普法相結合。邀請省司法廳基層處負責人,市司法局有關部門負責人、縣法院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律師事務所律師,和縣司法局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專題授課。
(四)網上競賽階段(5月21至5月31日)
在集中調處的基礎上,縣局將開展四級接入網絡完善工作調研活動。鼓勵、指導有條件的司法所擴展帶寬,改善網速。同時,將以司法所為單位,組織人民調解員參加網上答題、制作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等預賽活動。為“奧運杯”全省人民調解百日會戰(zhàn)網上競賽活動(以政法專網為平臺)做好遴選工作
(五)總結表彰階段(6月份)
各司法所在6月5日前通過基層工作管理系統(tǒng)將本地“百日會戰(zhàn)”總結上報縣局。縣局將對開展“百日會戰(zhàn)”活動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并以驗收結果作為向省申報在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表彰的先進集體及個人的主要依據(jù)。縣司法局將對對“百日會戰(zhàn)”的優(yōu)勝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tǒng)一思想。開展“百日會戰(zhàn)”,是學習貫徹《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重要舉措,是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各項建設,確保人民調解組織全面履行職責的重要載體,是大力推動司法所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有效手段。各司法所要充分認識開展“百日會戰(zhàn)”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今年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確保 “百日會戰(zhàn)”平穩(wěn)有序開展,各司法所要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司法所長作為直接責任人要帶領本所人員積極參與“百日會戰(zhàn)”,做好一線工作??h司法局成立“百日會戰(zhàn)”指導小組,落實領導和指導責任。指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局基層科,負責對“百日會戰(zhàn)”的具體指導。
(三)督促檢查,深入推進。各司法所要結合示范司法所創(chuàng)建,使示范司法所成為“百日會戰(zhàn)”的示范點,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動“百日會戰(zhàn)”不斷向縱深發(fā)展??h司法局將加強指導,隨時了解和掌握司法所“百日會戰(zhàn)”活動開展情況,及時督促解決問題,并適時組織人員對各司法所“百日會戰(zhàn)”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四)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各司法所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在動員階段,各司法所和鎮(zhèn)調委會等要在辦公場所懸掛“迎奧運,促和諧,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zhàn)活動”的宣傳橫幅,在宣傳櫥窗中張貼有關宣傳資料。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lián)網、簡報、黑板報等載體,大力宣傳“百日會戰(zhàn)”成效,激發(fā)廣大人民調解員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榮譽感和自豪感,努力在全社會營造人民調解工作光榮、化解矛盾糾紛有功的良好氛圍。要充分尊重和鼓勵廣大人民調解員的首創(chuàng)精神,及時發(fā)現(xiàn)、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推動“百日會戰(zhàn)”卓有成效地開展。要加強信息工作,各司法所要將“百日會戰(zhàn)”開展情況及相關照片通過基層工作管理系統(tǒng)及時上報縣局基層股,此項工作將作為表彰的重要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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