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簡介
昆明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16日,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號,掛靠于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內,與著名的風景名勝地世博園和金殿公園相毗鄰,屬昆明市衛(wèi)生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該中心設有:心理危機干預研究部、心理危機干預培訓宣傳部、110院外心理急救部、心理危機干預熱線部四個部門。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其他招聘條件;
5.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詳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其中: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26日上午10:00至4月1日上午11:00。
報考人員登錄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寫相應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報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衛(wèi)生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和承諾書。
2、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由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負責。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2的比例,因特殊情況達不到比例的可等額進入面試。
現場審核時間:2013年3月26日上午10:00時起至4月2日上午11:00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
現場審核地點: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行政樓二樓人力資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號)。
現場審核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3年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和網上打印的《2013年昆明市衛(wèi)生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審核后退還)及復印件各一份。已經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指非事業(yè)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現場審核注意事項:外地考生網上報名后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現場審核(相關材料可提供復印件或傳真件)。筆試時審核原件。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現場提問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2)面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考核。
(3)面試時間:由省精神病醫(yī)院負責通知。
(4)面試地點:由省精神病醫(yī)院負責通知。
2、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考生應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電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電子工具;開考30分鐘后遲到的不得進入考場,并取消其考試資格。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2)應聘人員進入體檢與考核的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總成績公示:按崗位分類排名同時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km.gov.cn)和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及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5)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1、考核及體檢由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行業(yè)和崗位特點確定。(注:因我院崗位的特殊性對體檢結果為運動功能障礙者不予錄用)
2、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1、公示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km.gov.cn)和昆明衛(wèi)生人才網(www.kmwsrc.com.cn)及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聘用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招聘單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到醫(yī)院辦理聘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招聘簡章由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衛(wèi)生局人事處:0871-63123241
昆明市監(jiān)察局駐市衛(wèi)生局監(jiān)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63192326
十二、聯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精神病醫(yī)院人力資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號)
聯系人:鄧老師 李老師
郵 編:650224
聯系電話: 0871-65610054
昆明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
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學歷要求 | 專業(yè) | 年齡 | 其他招聘條件 |
昆明市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 | 心理學 | 專業(yè)技術崗位 | 2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應用心理學、發(fā)展與教育心理學 | 35歲以下 | |
合計 | 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