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南新區(qū)組織人事部、民政局,市及省屬駐鹽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蘇人社發(fā)[2013]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全市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有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與考點設置
(一)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我市的有關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負責。
(二)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專技處”)、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共同負責。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地報考人員相關證件驗證及資格初審工作。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市民政局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三)考試的具體地址及考場安排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考試時間安排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時間定于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請嚴格按《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M行。
三、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繳費)。我市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14日9:00-28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補辦。報名網站為鹽城人事考試網,網址為: http://www.ycks.gov.cn。
(二)市直的報考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應于2013年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將有關材料送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資格審查,地點:鹽城市東進路88號院內。市人社局專技處政策咨詢電話:88195110。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咨詢電話:88195106、86668515、88195104、88195101。
各縣(市、區(qū))的報考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應于2013年1月30-31日將有關材料送所在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以下簡稱“人社局專技科”,詳細地址見附件2)接受資格審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費用將不再退回。
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三)對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市、縣兩級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試中心于1月29日將網上報考人員名冊發(fā)給各縣(市、區(qū)) 人社局專技科。各縣(市、區(qū))按報名序號核對審核后的報名表和名冊,在名冊上標注符合或不符合。
各縣(市、區(qū))應于2月1日前將本縣(市、區(qū))報考人員的材料連同名冊送至市人社局專技處,由專技處會同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聯(lián)合審查。
(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審材料的,視同不具備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所支付費用將不再退回。
(六)省人社廳將會同省民政廳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四、科目設置、管理模式及試題題型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六、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試費用票據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31-2月1日憑本人身份證和報名表至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市東進路88號院內)領取,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七、其他
(一)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征訂考試教材,約定培訓有關事宜,亦可直接與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86660427。
(二)請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高度重視,妥善安排,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要積極做好本地此項考試的宣傳發(fā)動、報名資格初審等項考務組織工作;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及時、準確地宣傳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的法規(guī)、方針、政策,擴大社會影響,提升服務質量;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信息及時對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10日起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市人社局專技處監(jiān)督電話:88195105。
江蘇人事網站網址:www.jsppd.gov.cn
鹽城市民政局網址:www.ycsmz.gov.cn
附件:1、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民政局
2013年1月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yè)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