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繼續(xù)從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條件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中招收保送生。為嚴格制度,保證質量,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3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規(guī)定》中所列條件,且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請。
二、報名辦法
1.網(wǎng)上報名。所有申請我校保送資格的考生必須通過華北電力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http://goto.ncepu.edu.cn)或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 (http://202.206.208.40/zs)“保送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
2、需要準備的材料。
(1)《華北電力大學2013年保送生報名表》。《報名表》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需考生本人手寫簽名,交所在中學審核相關內(nèi)容,由主管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
(2)《考生個人陳述》。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請理由、成長經(jīng)歷、性格特點、興趣特長、學習能力、獲得保送資格條件的過程、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情況,字數(shù)在2000-2500字之間,需考生親筆手寫,紙張大小為A4紙,不接受打印稿。
(3)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或發(fā)表論文、出版作品、獲批專利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請于來校參加測試時,交學校查驗核對)。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的復印件,必須加蓋中學公章。如中學無成績排名,須出具無排名的說明信。
(5)其他能證明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特長的有關材料。
(6)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3.郵寄材料??忌鷮⑸暾埐牧弦訟4紙標準裝訂成冊,按照報考地點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分別寄至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或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招生辦公室。在備注欄注明“保送生報名材料”。
三、選拔程序及時間安排
1、報名截止時間。網(wǎng)上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材料郵寄截止時間12月31日(以當?shù)剜]戳為準)。
2、資格初審。由我校招生辦公室對報名人的申請材料(含網(wǎng)上報名材料和書面材料,缺一不可)進行審核。凡是書面材料不全或與網(wǎng)上報名資料不符的均視為無效報名;凡無《報名表》中所列舉具有保送資格證書復印件的均視為無效報名。
3、復試資格確認。2013年1月10日考生按照報名地點登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自行查詢初審結果,招生辦公室不安排電話或書面通知。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是否參加我??荚嚕窗磿r確認的學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荚囐Y格。
4、考試。學校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測試。由于各種原因不能參加測試者,視為放棄資格,學校不再另外組織測試。測試時間為2013年3月2-3日。
測試的形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理科筆試包含數(shù)學、物理;文科筆試包含語文、數(shù)學。
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主要對考生的保送資格和水平,個人發(fā)展?jié)撃艿冗M行考察。
5、測試結果公布。2013年4月底考生按照報名地點登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自行查詢認定結果。
6、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xù)。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2013年保送生錄取要求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xù)。對獲得保送資格考生的信息保送教育部并向中學郵寄考生的《預錄取通知書》。獲得保送資格的考生按照省級招辦要求向我校寄送相關材料辦理保送錄取手續(xù),報省級招辦備案。
四、重要說明
1、鑒于我校“一所大學、兩地辦學”的實際情況,考生應按華北電力大學和華北電力大學(保定)分別報名,北京和保定兩地在同一時間分別組織考試、選拔、錄取,兩地測試成績不能互認、認定結果不能互認??忌坏眉鎴蟆?
2、申報我校保送資格的學生和推薦中學應對其提供材料的準確無誤負責,學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條件要求以及獲得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錄取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保送生資格和入學資格。
3、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教育部批準的具有保送生推薦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保送生只能安排英語等語言類專業(yè)。
五、聯(lián)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回龍觀 通訊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華電路689號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2206 郵政編碼:071003
招生網(wǎng)址:http://goto.ncepu.edu.cn/ 招生網(wǎng)址:http://202.206.208.40/zs
電子郵箱:zsb@ncepu.edu.cn 電子郵箱:ncepu_zs@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10-51963817 聯(lián)系電話:0312-7523164
六、本辦法經(jīng)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發(fā)布和解釋。上述辦法如與教育部2013年保送生招生最新政策沖突,以教育部政策為準。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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