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高校招生辦公室:
根據(jù)《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2〕65號)的精神,現(xiàn)制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報名實施辦法,做好2013年高考報名工作。
2013年高考報名資格嚴格按照市教委滬教委學〔2012〕65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各區(qū)(縣)高招辦和考生學籍所在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jù)市教委報名工作要求,進一步嚴格戶籍學籍雙認定,要對考生的報名資格、相應證件、材料進行嚴格的核查,并通過行之有效的辦法,加強對高考考生報名資格的宣傳和資格認定管理,切實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對相關負責資格認定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2013年上海市高考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在高考報名前,各區(qū)(縣)高招辦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考生應如實提供個人報名信息,涉及加分等特殊類型考生提供的材料應詳細、真實、客觀、準確??忌诰W(wǎng)上報名后的現(xiàn)場報名信息確認時,應書面簽訂包括如實提供報名信息與誠信考試在內(nèi)的誠信承諾書。今后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報名信息造假、考試違規(guī)等,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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