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門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管理辦法》《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教職工流動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易門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人數(shù)
選調易門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3名。
二、選調條件
(一)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為易門縣戶籍。
2.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為易門縣戶籍。
3.配偶是易門縣駐地現(xiàn)役軍人。
4.配偶是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或省、市駐易單位在職在編職工。
(二)申請人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4.提交申請時屬在編在職教師,且工作滿1年及以上(不含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服務年限)。近三年的履職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考核為不定等次的除外)。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7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報考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5日8:30至8月6日18:0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易門縣教育體育局(402)辦公室(龍泉街道朝陽路238號)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易門縣2024年面向縣外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②居民身份證;③提供以下戶籍等證明材料之一:本人是易門縣戶籍的,提供本人易門縣戶口簿;本人父母是易門縣戶籍的,提供本人父母戶口簿;配偶或配偶父母是易門縣戶籍的,提供配偶或配偶父母戶口簿以及本人結婚證;配偶是易門縣駐地現(xiàn)役軍人的,提供現(xiàn)役軍人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結婚證;配偶是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或省、市駐易單位在職在編職工的,提供配偶相關工作證明材料以及結婚證;④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申請網址:https://www.chsi.com.cn/);⑤教師資格證書;⑥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及聘任書;⑦聘期內的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須由現(xiàn)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對照原件核實后,在聘用合同復印件的每一頁上簽署“此件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⑧現(xiàn)工作單位紀檢監(jiān)察部門廉政審查意見。其中,①⑧交原件各1份、⑦交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②③④⑤⑥驗原件,交復印件各1份(A4紙復?。?。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體育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符合條件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可隨時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三)考試
1.考試時間:2024年8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簽到
2.考試地點:易門縣龍泉小學(龍泉街道新建街226號)
3.考試方式:選調考試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模擬課堂教學)的方式,總分100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
4.考試內容:根據申請教師所申報學段及學科,從相應的教材中現(xiàn)場抽取。參加考試人員按抽簽順序準備30分鐘,15分鐘內完成測試。
5.考試成績確定:測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測試成績相同的,按照測試量化評分表中,單項量化評分權重占比最高項有效分數(shù)(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得分最高者排前;若最高項相同,按次高項得分確定。以此類推。
6.成績公布。個人考試成績當場公布,全部人員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當天在易門縣教育體育局公示欄進行公布,并按照考試成績排名(不分學段、學科),從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
(四)體檢。統(tǒng)一組織擬選調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所空缺選調名額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由單位組成考察組,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并對擬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疾觳缓细窕蚍艞壙疾斓?,所空缺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易門縣政府信息公開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或公示結束后,有問題反映且影響調動或考生自愿放棄的,所空缺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調動。公示期滿,無問題反映、或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手續(xù)。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商調函后,擬選調教師所在地人社部門回函不予調動的,或本人確定不能調動的,所空缺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不能調動的,不再繼續(xù)辦理調動,所空缺選調名額不再遞補。
(八)崗位安排。根據擬選調人員所學專業(yè)、教師資格證或現(xiàn)任教學段學科,由縣教育體育局按所缺學科崗位,統(tǒng)一安排到中小學任教。調入后,本人須服從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專業(yè)技術職務和等級崗位數(shù)額不足出現(xiàn)的低聘情況。調入人員在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調入后的流動,按《易門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辦法》《易門縣教育體育系統(tǒng)教職工流動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報考者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實、準確,對選調工作期間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選調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者應注意及時登錄易門縣政府信息網或致電易門縣教育體育局聯(lián)系電話了解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所登記聯(lián)系電話暢通。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選調過程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四)在選調過程中及辦理調動手續(xù)后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選調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調動資格。
(五)選調工作在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縣人大、政協(xié)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易門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六、報名咨詢、監(jiān)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7—4961216
易門縣教育體育局 0877—4963431
(二)監(jiān)督電話
易門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 13988488336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易門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7月23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0554351&cateid=4